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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身記者抗議成頭條 應否把採訪變成抗議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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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身記者抗議成頭條 應否把採訪變成抗議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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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身記者抗議成頭條 應否把採訪變成抗議惹爭議

2019年10月29日 13:24 最後更新:13:29

今日最少有五份報章以頭條方式,報導有「自由身」記者在警方每日的記者會上抗議。記者出席記者會進行採訪,本是正常不過的事,但為何卻成為多份報章的頭條?

警方昨日如常在下午四時舉行記者會。在警方代表發言時,一名持有香港記者協會記者證的「自由身記者」葉家文抗議,並用電筒照向警方高層,聲稱示範前線警員用強光照向記者的情況,並宣讀聲明解釋:「警方多次以強光電筒照射記者攝影器材的眼,今日記者成為警暴受害人,新聞自由危在旦夕,決定以行動作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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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她說是代表前綫的記者,要求在座記者離場抗議。但到底應否把採訪活動,變成一個抗議的行動呢?

根據香港記者協會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
(1) 新聞從業員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

(5) 新聞從業員應致力避免利益衝突,在任何情況下,其工作均不受其個人、家庭成員、機構、經濟上、政治上或其他利益關係所影響。

以上兩條是該名自由記者所屬的記協向會員發出的守則,按照字面的解釋,採訪時是要公平、求真以處理新聞材料,而且要致力避免在任何情況下受到個人、家庭成員、政治上等影響。

如果記者以記者身分出席警方的記者會,其職責是否應該按照一位新聞工作者的操守進行採訪呢?當然有記者可能覺得在連續多個月採訪示威時,遭到部分警員無理及粗暴對待,她也可以如一般人一樣進行投訴、抗議或者示威,但又是否應該借用記者的身分進入警方記者會,利用一個記者會進行抗議,呼籲記者杯葛採訪呢?

記協前主席岑倚蘭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曾向同業發表過公開信:「杯葛採訪是極其嚴重的事,新聞工作者的天職是按新聞性為社會各階層採訪報道,以達致人們『知悉、教育及娛樂』的目標,為此,『新聞工作者無論何時均應維護媒介自由採集消息』。」

記者是社會的「第四權」,肩負監督社會的職責,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不帶個人情緒、主觀的形容進行採訪,但有記者向行政長官提問:「林太,很多市民都在問你,你什麽時候會死?」這些提問方式又是否客觀合理呢?

有女記者在元朗白衣人事件後,連珠炮發問特首,「昨晚是不是一場官警黑合演的大龍鳳」,在林鄭未有正面回應之下,她十分不滿,於是重申要她回應,又在期間說:「昨晚你睡不睡得著?」「你不要這樣啦,講人話啦。」這些提問又是否不帶情緒?

記者走在最前綫,市民大眾都相信記者能公正客觀報導事實,要守住這份天職,記者言行必須謹慎,以免自毀長城。




小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民陣計劃於本周日(10月20日)發起九龍遊行,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昨晚7時許前往民陣會議期間,在旺角雅蘭里被數名人士襲擊,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民陣強烈譴責兇徒行為,認為事件更難免令人聯想到是散布政治恐慌,製造寒蟬效應。

岑子傑遇襲。

岑子傑遇襲。

這是一個半月內岑子杰第二次遇襲,他8月29日在佐敦用膳時,遭兩名蒙面男子以鐵通和棒球棍襲擊。

歹徒暴力襲擊岑子傑,行為令人髮指,必須強烈譴責。無論因為任何理由,都不應對他人施襲。

事件引起眾多揣測,小鯊和一個退休高級刑偵警官傾過,大家抽離少少,去看岑子傑案應該怎樣去調查。

退休警官說,若是重覆發生的案件,就會出現重覆的模式,岑子傑遇襲的模式是第一,非致命襲擊。致命襲擊會用手槍等武器,或用刀具對主要器官或大動脈作攻擊,兩次襲擊岑子傑都是非致命襲擊。

第二,兩次襲擊都在大遊行前。上次襲擊岑子傑是8月29日,是8.31大遊行前夕。警方當時雖然否決民陣申請的「8.31」遊行,但遊行最後照樣舉行,人潮擠滿中環金鐘各主要幹道。

退休警官話,最大問題是為何每次岑子傑遇襲,都是在大遊行前夕? 從8.31事後結果看,造不出什麼「寒蟬效應」,反而激發更多人出來遊行。若主事者有政治動機,是反對遊行的話,結果似乎適得其反,為何還要重覆做?

退休警官認為,若是負責任的警方人員,調查此案,一定要朝兩個相反向同時調查,特別要看每次都在這些時刻襲擊岑子傑,最大受益人是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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