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擾民投訴仍是市民比較關注的問題。10月30日,記者從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官方微博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第58條明確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不同的噪音歸不同的部門管,所以,在投訴之前,大家先要分清楚,你想反映的是哪種噪音?不同性質的雜訊屬於不同的部門管理哦。


市民在遇到不同形式的雜訊侵擾時,可以分別投訴到這些部門:

市人居環境委投訴舉報熱線12369 (人工接聽:上午9:00--凌晨3:00,電子語音信箱:凌晨3:00至上午9:00);

市民也可以撥打以下電話:深圳市環保投訴電話83594452,深圳市人民政府12345公開電話,深圳電視台第一現場報料電話88310111。

●深圳交警支隊各大隊值班報警、投訴、諮詢電話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