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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環時齊發功 痛斥侮辱國旗是渲染港獨須嚴懲

博客文章

人民日報、環時齊發功 痛斥侮辱國旗是渲染港獨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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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環時齊發功 痛斥侮辱國旗是渲染港獨須嚴懲

2019年10月31日 12:11 最後更新:12:15

一名21歲技工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另一宗在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塗汚外牆案卻判了入獄4個月,兩案輕重判刑對比強烈,引發內地高度關注,官媒連日發表文章批評。

《環球時報》指出,塗鴉美領館外牆判4周,侮辱國旗不坐牢,香港各界譁然。

而《人民日報》亦發表評論,指向國旗“潑髒水”,是一個帶有明確政治意圖、侮辱和分裂主權國家、公開宣示表演煽動性質的政治行為,是對“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的蓄意挑戰,是渲染“反中”、“港獨”的公然挑釁,在香港、內地及海外都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人民日報》又質疑判決如此輕描淡寫,如果真如判詞講的由於「沒有量刑指引」,那麼特區政府應該有所作為,由律政司就此判決提出上訴,以對法院量刑做出較為清晰的指引。

人民日報評論斥侮辱國旗是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必須嚴懲

人民日報評論斥侮辱國旗是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必須嚴懲

全文如下:

人民銳評|侮辱國旗理當嚴懲

香港是講法治的地方,誰違法誰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就在29日,一名非法示威者在上月拆下國旗,塗黑踐踏,以公開毀損、塗劃、玷污等方式侮辱國旗,卻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面對證據確鑿、供認不諱的“侮辱國旗罪”,當地法院“從輕發落”“網開一面”的做法,立刻引起香港市民的不滿。有愛國愛港人士直言“對香港法治失望”,這個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

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每個人都深知,公平與正義是法治社會的基本邏輯,也是立法司法的價值遵循。倘若對違法犯罪行為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就會喪失社會公信、動搖法治根基。然而自6月以來,發生在香港的幾個司法案例卻讓公眾費解:為什麼有人塗損美國領館前後兩日即捕即審即判,而當眾侮辱國旗的案件就能拖延月余、塗汙國徽的行為至今無人追究?為什麼塗損領館的下場是“判處監禁4周”,而侮辱國旗的結果只是以小時計的“社會服務”?赤裸的雙重標準、裁判量刑的巨大差異,讓“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亂的工具,還是庇護暴力的道具”成了所有愛國愛港人士心中大大的問號。

判決如此輕描淡寫,是無法可依嗎?並不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保護國旗、國徽”明文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損毀、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是不知輕重嗎?也不是。當事法官承認“本案性質嚴重,理應要反映罪行嚴重性”。如果真如判詞講的由於“沒有量刑指引”,那麼特區政府應該有所作為,由律政司就此判決提出上訴,以對法院量刑做出較為清晰的指引。

不妨想一想,為什麼國旗會成為暴徒多次攻擊的目標。這其實不難理解,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和標誌,高揚國家的神聖尊嚴,激蕩國人的深厚情感,不可輕慢,更不容褻瀆。在香港暴力不斷升級的背景下,侮辱國旗的行為早已超出基本法保護的言論與表達自由的界限。每一個關心愛護香港的人都看得分明,暴徒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向國旗“潑髒水”,是一個帶有明確政治意圖、侮辱和分裂主權國家、公開宣示表演煽動性質的政治行為,是對“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的蓄意挑戰,是渲染“反中”、“港獨”的公然挑釁,在香港、內地及海外都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正因如此,侮辱國旗的行為不單單是一個法律上的“技術問題”,更不是偶然發生的“孤立事件”,“侮辱國旗是一種嚴重罪行,絕不姑息”的社會共識理應體現在法院判決中。眾所周知,香港的司法受西方法律思想影響,法官擁有相當大的自由量刑度。然而,從來沒有什麼法外之地。任何時候任何地區的法律實踐,都必須尊重國情民意,恪守基本原則。倘若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奉行“你跟我講法律,我跟你講政治;你跟我講政治,我跟你講法律”那一套,這要麼是不專業的法律判斷,要麼是根深蒂固的政治偏見,只會助長歪風邪氣,讓犯罪的因數四處蔓延。

在中國的土地上,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在維護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這一點上,也從來沒有什麼可以商量的餘地。愈演愈烈的暴力面前,讓法律武器發揮遏制犯罪、震懾暴徒的作用,這才是法治社會應該有的樣子。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近兩三個月示威不絕,成功吸引到大批中學生及大學生上街,其中兩名中學生更在襲擊警察過程中,被開槍射傷,涉案學生就讀的荃灣公立何傳耀中學及新界喇沙中學均表示,不會開除涉及襲警及暴亂的學生學籍,並會盡力協助。事件引起多方面及多角度的迴響,有人支持學生及學校,亦有人覺得不應該姑息以暴力襲警及犯上刑責的學生。

大部份中學及大學,對於學生在校內及校外的示威行動,都以尊重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為基礎,沒有予以阻止,部份學校公然讓學生在校內集會、高唱「榮光歸於香港」歌曲,亦有校友回校舉行集會,煽動學生上街示威。在網上看見類似影片在不同的中學散播,當中不乏名校,像拔萃男校,培正中學,以及九龍華仁書院等。

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發給家長的信件。

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發給家長的信件。

但全港首屈一指直資中學、學生公開試成績冠全港的聖保羅男女中學,終於表態。校董會發信予家長表示:「今日香港發生的事件,引致社會嚴重分裂,爭拗進入校園,騷擾了學校的教學和行政、學生的學習及活動,當中包括屢次收到匿名信和公開信,學生在校內喧嘩歌唱等等,並有人組織人鏈、靜坐活動,鼓動學生參與。校方極度關注上星期一發生在校門外逾五十人(包括身穿校服的學生)的靜坐行動,參與者戴上口罩,雖然相對和平,但在香港現行法律下已屬違法,幸好未有學生因此而被拘捕。」

「為保護同學安全,校董會促請校方提醒所有同學:我校同學於校園內外都不可舉行或參與違法之公眾示威和集會活動,以確保學校維持安全及在不受干擾之情況下,讓所有學生專心學習。所有人士均不可利用學校作平台,在校內宣示個人政治立場或主義,未經校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可以以學校名義在校內舉辦相關活動。違者一如既往視為違反校規,面臨紀律處分。」

記憶中,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今次的發文,應是全港中學第一間,願意公開表明立場,禁止學生在校內及校外參加非法集會,否則會作處分。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在信件中提到:「在此紛亂的世代,懇請各持份者衷心支持校方教育理念及校政措施。我們深切盼望不會有持份者因不認同校方教育理念和校政實施,選擇和母校切割、離職或離校。」

另外,校董會亦鼓勵學生作理性討論,表示:「校方與同學正在一同研究安排合適活動,讓同學們能充分了解近期發生之社會事件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及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作出理性討論。」

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的發文,相信正是大部份「和理非」家長及學生的心聲。校董會強調一直以來秉承「信、望、愛」校訓辦學,讓同學安心求學、師長專心教學。培育學生成為未來領袖,追求卓越、建立崇高品德、奉公忘私,並擁有國際視野,熱衷終身學習奮進,建立多方面的優異素質。學校戳力教育同學成為良好守法公民,積極貢獻社會,百餘年來成效備受社會各界推崇。

校董會強調學校是一個老師教學及學生接受教育的地方,社會的爭拗及分裂不應該進入校園,騷擾學校的校政。而犯錯的學生不應被縱容,應該一如既往,違者被視為違反校規,面臨紀律處分,這才是適當的及合理維持大局的行動。

當然,為了讓同學明白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校方將設研討會與同學們作理性討論。這便是學校應有的態度,而不是姑息及胡亂保衛犯法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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