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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批律政司申臨時禁制令 禁連登等發布威脅用暴力訊息

政事

高院批律政司申臨時禁制令 禁連登等發布威脅用暴力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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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批律政司申臨時禁制令 禁連登等發布威脅用暴力訊息

2019年10月31日 19:57 最後更新:11月01日 08:59

臨時禁制有效直至11月15日

高院今日傍晚緊急開庭,應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及Telegram,去發布言論去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臨時禁制有效直至11月15日案件提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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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午5點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和telegram,有意圖散佈、傳播、發佈、重新發佈任何資訊或材料,促進、鼓勵或煽動任何人威脅使用武力,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

法官高浩文聽取律政司代表陳詞後,頒下臨時禁制令,禁制令有效至11月15日早上10時半。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今陳詞稱,近月網上平台、包括連登及Telegram 教人如何製造汽油彈,用鎅刀割大動脈、如何用刀刺死警察或藍絲人士,以及用彈珠或腐蝕性液體傷害他人、甚至破壞他人財物等。

法官高浩文同意律政司一方的陳詞,表明在網上發佈此類煽動他人作嚴重傷害或破壞他人財物,本身已屬刑事罪行,法庭有責任在現階段介入,輔助刑事法的執行,頒下臨時禁制令、阻止任何網民作出上述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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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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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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