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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襲擊警車3次巡經 李家超:沒發現有人破壞社會安寧

政事

7.21元朗襲擊警車3次巡經 李家超:沒發現有人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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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襲擊警車3次巡經 李家超:沒發現有人破壞社會安寧

2019年11月06日 16:58 最後更新:17:15

李指,當晚接獲2.4萬個電話報案,警方難以評估形勢

元朗7月21日發生暴力襲擊事件,大批白衣人在元朗站及街頭無差別襲擊市民,導致大批市民受傷。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承認,警方當晚曾經3次巡邏事發現場,但均沒有發現任何異樣。他又指,當晚太多人報案,癱瘓服務,嚴重影響警方評估形勢。

李家超指,當晚太多人報案,癱瘓服務,嚴重影響警方評估形勢。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當晚太多人報案,癱瘓服務,嚴重影響警方評估形勢。資料圖片

李家超表示,721元朗襲擊事件,警方至今今拘捕36人,當中6人被起訴暴動等罪名。另外警方收到70多宗相關投訴。

元朗7月21日發生暴力襲擊事件。 資料圖片

元朗7月21日發生暴力襲擊事件。 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警方用了39分鐘才到場處理,因當晚接獲太多人報案,他指,警方事前收到很多消息,但眾說紛紜,在當日傍晚6時已啟動行動指揮中心,但不宜公開細節,他指,警方當晚接獲2.4萬個電話報案,數量是平常的100倍,癱瘓服了務,警方難以評估形勢,難以判斷報案的真確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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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承認,當晚警方曾經3次巡邏現場,都沒有發現有人破壞社會安寧。

元朗7月21日發生暴力襲擊事件。 資料圖片

元朗7月21日發生暴力襲擊事件。 資料圖片

林卓廷批評李家超的回應「終極垃圾」,是推卸責任,稱是因警方不執法,所以市民才會不停報案。李家超回應指,當日警方調配大量警力到港島,以致警力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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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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