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各國採用的GDP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其概念是上世紀20年代提出,50年代初經由聯合國公布實施的。2008年,聯合國修正了之前的GDP核算標準,並督促各國替代使用,日本於2016年開始採用。和舊標準分類,新的GDP核算範圍將研發,專利和版權支出都視為投資,因此,如果採用新的標準,則這些國家GDP都會被抬高。
很多專家學者認為,現在在數字技術支持下,互聯網共享經濟的發展已經讓這個GDP核算體系變得過時。
在中國不久前第六屆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教授及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A. Michael Spence斯賓塞認為,當前數字經濟所產生的很多社會價值沒有被計入GDP,因而導致中國的經濟被嚴重低估。
Spence教授的觀點和北大教授曹和平的觀點一致,他們都呼籲將數字經濟納入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斯賓塞Spence教授強調說:將數字經濟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已經很迫切了,“如果不盡快實施,很可能會導致發展在前進中出錯”。
他們認為,中國近十年來的經濟發展也反映了這一點,2011年,中國鋼鐵產量6.8億噸,占全世界的45.5%。同年,中國水泥產量接近20.6億噸,占全世界的水泥產量的將近60%,一個全世界50%左右的建築業在中國國民經濟體系中連年增長,帶動的產業鏈條是一種巨大的規模。但隨後,產能過剩成為嚴重問題,去庫存和去產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
以河北省為例,5年之內去掉將近6000多萬噸鋼鐵產能,在現行的GDP統計標準下,這部分經濟消失了,從數字上來看,經濟下行壓力很大。但是,與此同時,線上經濟在蓬勃發展,數字技術支撐下的新興企業在增加,網上購物在增多,可是這些新經濟的發展不能進入法定統計程序,無法在GDP中呈現出來。
如果在2003年,中國數字經濟在規模上還很小,沒有任何統計意義。但在十五年後的2018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為31.3萬億,占當年GDP的34.7%。而中國數字經濟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的比重年均增加2.3%以上,到2026年,中國數字經濟比重很可能將達到50.8%。
經濟學家們由此認為,如果現在還不改變GDP的統計方式,新經濟增長部份的權重不能進入法定統計當中,就會導致嚴重的後果,即:如果經濟實際情況不能為國家決策層所準確和及時掌握,將會對資源配置和增長造成大的失效和失速。
我同意上述經濟學家的觀點,不過,本人認為,如果將新的數字經濟這一方面納入GDP計算, 中國gdp的規模可能會大很多,將這到17萬億美元,與美國相差很少了,這可能會令到美國及西方各國更加焦慮, 更加顧忌中國, 這對中國發展的外部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是否將新的數字經濟納入計算,還需要謹慎考慮。只要國家的決策階層準確地知道及掌握這一部分的數據及情況就可以了,我們不需要表面的東西,適當地隱藏實力,不表現出來,這對中國的長遠發展更加有利。
黃婉喬 會計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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