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亂持續五月有餘,大家眼見11月24號區議會選舉在即,心想暴亂應該都要停一停,來收割暴徒五個月的努力成果,讓泛民主派和暴徒派賺到盆滿缽滿。
但是隨著11月11日以來暴徒的暴力升級,讓人著實摸不著頭腦。這是要博一鋪更大的收穫嗎?用人命傷亡打算逼政府取消或者延後今屆區議會選舉然後激起更大民怨,最後在民怨沸騰中收割大部分的議席。還是台灣民進黨政府為了明年的大選不惜製造動亂的香港為其造勢。
暴力不停社會運作就要停了,我相信社會停頓這點就是支持或者同情暴徒的港人都不願意看到,因為香港的生存成本太高了,普遍的打工仔一個月沒有收入,就會令無數家庭陷入困境。所以在此提出幾個止暴的點來供社會考慮。
從法律上而言,緊急法下蒙面法的實施並沒有起到大的阻嚇作用。一個更加全面,迅速和即時的香港安全法更加迫切的需要。在香港安全法下,懲罰參與暴亂的暴徒法則更重和經過簡易程序以最快時間處理。凡是在警方定性為非法集結的地區,凡是被警察拘捕,均可以立即經警方收押並等待上庭,上庭後以案情嚴重性處以2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不可緩刑。刑罰適用於任何11歲以上的香港公民,若被捕人士為非香港公民,則在刑滿後逮捕出境,永世不可再入香港。
緊急法下嚴厲管制網上特別係社交平台的不實言論散播。警方可以落案控告任何發佈,轉發和評論經警方確認為不實的言論和內容。可以通過簡易程序對相關人士處以5000港元的罰款和4-8星期的監禁。任何在緊急法下不配合香港警方的營運商和平台均可以被封站和禁止在香港的業務。
亂世用重典,在香港安全法下的香港如果暴徒不減,可以增加監禁的年期作為阻嚇暴徒的殺手锏。另外,緊急法下的香港安全法還需規定參與暴亂而被拘捕和判刑的人士如果是學生,自動喪失學位和繼續升學的權利,如果參與的人士為專業人士,在定罪後立即喪失其專業人士資格,並且在刑滿後也不能再獲取相關行業的專業資格,如果參與人士為政府公務員或者紀律部隊人員,刑滿後不能再從事任何政府,公營機構或者與政府關係密切機構的任何行業。
如果參與人士為民選代表,刑滿後不得再參與香港的任何選舉,若該人士屬於以上任何一類,其刑罰一樣適合。任何個人因為暴動罪被捕並且入罪後,在其個人信貸報告內均有永世不能再獲得任何銀行或者財務機構的信用借貸,包括信用卡,私人財務借貸或者樓按等均被禁止,銀行開戶也會被禁止。
在執法方面,警察需要以拘捕為主,利用更加先進的暴徒識別工具,對暴徒進行識別和拘捕。需要大量部署便衣警察方便混入暴徒中間和附近進行區別和拘捕。大量利用無人機執行巡邏和收證工作,再發射可以辨認暴徒的識別物,最後發射煙霧彈為警方掩護,警方到場後便可展開拘捕。警方有電子儀器可以追蹤到識別物來拘捕在場的暴徒,就算是逃出案發現場的暴徒,也可以根據識別物來進行追蹤抓捕。驅趕的策略並不能令社會回覆安寧,但大量拘捕和判重刑卻可以。
最後在支持暴徒的資金方面進行凍結。緊急法下頒布凍結一切警方有證據顯示支持暴徒的資金和來源。包括一切支付給為暴徒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樓的賬戶。暴徒如果有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援,沒有經濟困難的暴徒可以自行或者通過其家人來請律師,但其個人或者家人也會被經濟審查,以確認沒有收受外來資金的援助。
希望以上幾方面的嚴懲和經濟封鎖,可以阻斷暴徒繼續破壞香港社會安全和安寧。
薛良文 旅遊公司董事總經理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在今年度政府的賣地表中,在本月底回標的,算是最重磅的其中一個,這就是西九龍高鐵站上該發展項目。
根據土地招標文件,地盤面積約643,106平方呎,總樓面面積約3,164,616平方呎。由於位處高鐵站及高鐵路軌管道之上,故有頗多與現有鐵路結構銜接面的事項要處理,亦需要處理有關通風廊等環保事項。
今次的招標地盤,處於香港特區之重要戰略位置:
向南可經西區海底隧道直達香港島;向北可經西九龍公路至荃灣及再經屯門公路至新界西北地區;向東可經西九龍公路再經大老山隧道至新界東北地區,亦可經將來之中九龍幹線直達啟德及東九龍地區;向西亦鄰近昂船洲軍營,或經西九龍公路及北大嶼山公路直達機場;其高鐵管道亦有出入口毗鄰石崗軍營。
當香港地區出現重大事故,萬一需要內地經高鐵系統急速到香港市中心支援時,西九龍高鐵站便是最佳的落腳點。
其有關運輸基建之交通便利,絕對是整個香港地區的重要戰略位置,並非一般的鐵路上蓋物業發展可相提並論。
但縱觀整份土地招標文件,其內容及規範思路,與政府過去多年來的土地招標文件沒有什麼分別,在設計規範方面,全無政治考慮,這足以證明特區政府仍然只是十分”中立”的一個機關。
但作為一個有為的政府,真的應該如此”中立”嗎?
目前的特區政府,彷彿只把自己定位為”程序上的協調員”:各範疇由各專業部門把關,各自表述,哪怕部門之間的意見是南轅北轍,就只將各部門的要求釘裝成書,交出市場,讓市場持份者自行找各專業部門化解其矛盾。這樣,行嗎?
此外,專業政府部門的效率亦是另一個問題。筆者每天的工作都會與建、測、規、園業界朋友溝通,經常聽到對不同政府部門的投訴,例如:
某認可人士入則予屋宇署,而屋宇署在某交通上的安排,需要向運輸署索取意見,而根據法例屋宇署需要在30天內審批申請人所入的圖則,但運輸署的意見卻遲遲未交回屋宇署,於是屋宇署就以未有運輸署的意見為由,要求入則的認可人士自己撤回該則並重新申請(Withdraw & Resubmit),以讓屋宇署有多三十天的時間作審批。問題是,一般的建築項目由拍賣土地至取得地政署的滿意紙(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一般只有四年半左右的時間(即約54個月),單單一個運輸署的意見,已消耗了項目兩個月時間。更有例子,運輸署於收到該屋宇署的圖則約接近兩個月前,提出一些模棱兩可的意見,因屋宇署需要在第60天前回覆認可人士有關之申請,最後屋宇署就會以收不到運輸署清晰的「不反對通知」而拒批(disapprove)這份入則申請。對於該認可人士,兩個月時間消耗了,但在政府審批過程中,卻幾乎是零進展。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與建築發展有關的政府部門還有地政署、規劃署、消防署、路政署、渠務署、水務署、土木工程拓展處、康文署、食環署等等。
可想而知,先不論香港房屋土地供應短缺問題,即使有土地,各政府部門的不協調已大大推遲有關的房屋供應效率。
單單以上述例子,儘管問責局層面費煞思量以增加房屋供應,但到部門層面,卻是令一套處理手法,阻礙房屋供應效率,影響社會民生。
政府部門,各自為政,只着眼於各自的內部既定程序,而忽略了各部門的最根本存在價值。
近月來,聽到不少專業政府部門將目前的社會混亂情況說成只是政治問題,而專業部門只處理技術性的民生問題, 政治並非其專業範疇之內,故選擇不牽涉其中。但這些專業政府部門可曾想過:
政治問題,也是因民生問題處理不好已醞釀出來的。
歸根究底,部份問題的成因就是出於特區政府的所謂”中立,而缺乏領導、指令各級政府專業部門有效前進的能力。
如以人體作比喻,專業部門就是不同的器官,負責中央協調的就是腦袋。
身體每個器官只各自講求自己的內部程序、權力範疇、專業自主權等等,卻不與其他器官協調;腦袋也不敢向身體各器官發出清晰明確指令,因擔心各器官會指責腦袋專制濫權,踐踏其專業;腦袋想向右走,但不敢提出,因擔心左腳會反對。向左走,又擔心右耳會反對。如此下去,莫說向手腳下指令,腦袋連自己想下一個動作做什麼也未知。
為何香港的腦袋會變成這樣呢?可能是因為在九七年回歸前,這個腦袋也只是被港英政府訓練為其中一個器官而已,只會執行程序上的統籌工作,卻沒有”靈魂”。
作為一個有為的人,更重要的,是需要有”靈魂”,有前進方向,有自己的價值觀,活出人生。
筆者相信,了解及實現香港人所嚮往的生活,就是香港特區政府決策局及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目標及存在價值!
田 朗 規劃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