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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已啟動「熱線」機制 盧比奧:港人權法案最快下周一通過

政事

稱已啟動「熱線」機制 盧比奧:港人權法案最快下周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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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已啟動「熱線」機制 盧比奧:港人權法案最快下周一通過

2019年11月15日 10:45 最後更新:10:46

只要無參議員反對,法案最快下星期一獲得通過。

美國國會加快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程序。共和黨參議員盧比奧表示,參議院周四已啟動「熱線」機制,只要無參議員反對,法案最快下星期一獲得通過。白宮拒絕回應法案在國會通過後,總統特朗普會否簽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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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無參議員反對,法案最快下星期一獲得通過。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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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比奧指港人權法案最快下周一通過。

盧比奧指港人權法案最快下周一通過。

白宮拒絕回應法案在國會通過後,總統特朗普會否簽署生效。AP圖片

白宮拒絕回應法案在國會通過後,總統特朗普會否簽署生效。AP圖片

北京早前警告,若果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會採取反制行動。資料圖片

北京早前警告,若果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會採取反制行動。資料圖片

只要無參議員反對,法案最快下星期一獲得通過。網上圖片

只要無參議員反對,法案最快下星期一獲得通過。網上圖片

盧比奧表示,世界注視港人在北京及特區政府日益進逼下捍衛自由,美國必須向北京發出清楚訊號,自由世界會支持香港人的抗爭。控制議程的共和黨參議院領袖麥康奈爾指,與盧比奧展開富有成果的對話後,感到鼓舞,認為參議院應該支持香港人,希望很快能採取行動。

盧比奧指港人權法案最快下周一通過。

盧比奧指港人權法案最快下周一通過。

眾議院已在上月通過法案。根據參議院「熱線」機制,若果無參議員提出反對,法案就會在毋須表決下,無異議得到通過。但由於參眾兩院的法案版本稍有不同,即使法案在參議院通過,仍然要返回眾議院,再表決統一版本。北京早前警告,若果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會採取反制行動。

白宮拒絕回應法案在國會通過後,總統特朗普會否簽署生效。AP圖片

白宮拒絕回應法案在國會通過後,總統特朗普會否簽署生效。AP圖片

北京早前警告,若果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會採取反制行動。資料圖片

北京早前警告,若果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會採取反制行動。資料圖片

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期間,建制派及民主派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胞」。會議期間,民主派佔領主席台,建制派欲奪回,期間林卓廷疑與陳恒鑌、周浩鼎發生衝突,被控兩項「特權法」下的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受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四(11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指,接納石禮謙作為辯方證人的供詞,認為林卓廷沒做出激烈行爲,裁定林卓廷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今身穿黑西裝到庭應訊,裁決後表示「感謝法官閣下」。

鄭官裁決時指,他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被告出於關心問他「是否OK」等。鄭官引述石的証供,「雖然有感受到危險的時刻,但並不是從被告方向而來」,也感受不到林接觸他的手有用力。鄭官認爲,辯方證人石禮謙雖然已八旬,但對答如流,記憶清晰,他庭上的證供簡單、清楚、直接,鄭官表示沒理由質疑其説法。如果被告真的有「搶咪」,石沒有理由感受不到。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鄭官指,據錄影片段,被告的確沒有做出任何激烈行爲,相信案發時,他不希望輕易選出主席,但不代表他有妨礙、騷擾。當時情況混亂嘈雜,被告希望聽清楚石禮謙説話,需接近石禮謙,並不出奇,可以理解。雖然被告手接觸石禮謙20多秒,不一定等於他有意圖「搶咪」。

鄭官續指,控方證人陳恒鑌及周浩鼎,即使他們盡量記憶當時情況,惟兩位證人亦皆無法具體説出林和石禮謙之間對話具體内容。而周浩鼎供稱有見到林的拉扯行爲,但根據錄影片段,周當時站在人群外圍,距離甚遠,難以看清楚情況。 

鄭官認為,本案無足夠證據推論被告有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因此裁定他無罪。

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但控方以「自招嫌疑」為由反對。控方指,被告出庭作供沒有解釋伸手動作,屬可疑。辯方指,控方檢控基礎不足,伸手動作可演譯為正面或負面,未必是「自招嫌疑」。鄭官聽罷陳詞後指,被告有伸手向前的動作,屬於「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本案的律政司一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高級檢控官勞泳珊代表;林卓廷由黃錦娟、郭雅媛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審理。

48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翻查資料顯示,本案共7名被告,同案被告范國威、郭家麒因認罪協商,獲准撤回控罪;被告區諾軒因認罪協商,獲准簽保處理;被告朱凱迪及陳志全早前認罪,被判處監禁;被告梁耀忠因認罪協商獲撤1罪,另1罪認罪被判監禁。

案件編號:ESCC 2514/2019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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