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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外來蒙面人入實驗室盜危險品 段祟智不排除尋求政府解決中大危機

政事

指外來蒙面人入實驗室盜危險品 段祟智不排除尋求政府解決中大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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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外來蒙面人入實驗室盜危險品 段祟智不排除尋求政府解決中大危機

2019年11月15日 15:46 最後更新:16:15

段崇智同時對受阻市民致以深切歉意

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今日發文,講述由本周一起中大校園內發生的事件始末及現況,承認中文校園已遭受包括外來人士的蒙面示威者佔領。他要求所有外來人士即時離開中大,也呼籲少部分仍然留在校園的成員盡早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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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早前爆發示威者與警察嚴重衝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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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長段崇智指校園被外來蒙面人佔領。資料圖片

中大校長段崇智指校園被外來蒙面人佔領。資料圖片

中大有學生及示威者留守。資料圖片

中大有學生及示威者留守。資料圖片

段崇智呼籲中大人暫離校園。資料圖片

段崇智呼籲中大人暫離校園。資料圖片

中文大學早前爆發示威者與警察嚴重衝突。資料圖片

中文大學早前爆發示威者與警察嚴重衝突。資料圖片

段崇智並對有示威者從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作出烈譴責並對受阻市民致以深切歉意。

段崇智的公開信中指出,由本周一(11日)說起,指有人從大學連接科學園出入口附近的二號天橋上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意圖堵塞道路。大學對這些危害人命的不負責任行為,予以強烈譴責。據校方了解,當天警方駐守天橋,是為了防止再有人向路面投擲雜物,以確保駕駛人士及市民安全,讓道路可開通。二號天橋的位置雖然在中大範圍內,但地契上指明該橋屬於政府用地,政府當局有權通行。

中大校長段崇智指校園被外來蒙面人佔領。資料圖片

中大校長段崇智指校園被外來蒙面人佔領。資料圖片

到翌日(周二)他曾經到現場,希望協調警方及示威者達成協議,當時警方表示若示威者不再從橋上拋下雜物,警方便會退出二號橋。校方將此建議轉達示威者, 可惜不被接納,隨後雙方再次爆發激烈衝突。警方最終依據大學的建議撤離校園,可惜二號橋再被示威者佔據,其後示威者更封鎖了可直接通往二號橋的大學東面出入口。

中大有學生及示威者留守。資料圖片

中大有學生及示威者留守。資料圖片

蒙面示威者本周三(13日)繼續從二號橋投擲雜物,吐露港公路因此不能安全通行,須繼續全面封閉。大學強烈譴責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並對數以十萬計的市民及道路使用者造成嚴重不便,致以深切的歉意。

過去數天,有為數過千的蒙面人士因應網上號召來到中大,校方相信當中大部分並非中大學生,場面極度混亂。之後校園發生更多違法事件,包括縱火、掘起大量磚塊、大學的校巴及工作車輛被盜用、教學樓、宿舍及餐廳被毀壞或佔據。有人更從校外運輸物資入大學以大量製造汽油彈。大學實驗室內部分危險品及易燃品亦被盜去,這些物品可被用作製作爆炸品或對人身造成嚴重傷害。

對於大學被利用為進行以上違法行為的場所,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校方極度遺憾。而校園遭受的大規模破壞,估計復修需時以月計。

自本周三開始,大學的主要出入口亦被蒙面示威者佔據,校園內外均被大量障礙物堵塞,任何車輛不得進入,包括消防及救護車。所有進出大學的人士須向蒙面示威者展示身分證明,隨身物品及電話亦遭搜查才可放行。此舉嚴重侵犯大學成員的出入自由,造成恐慌。

段崇智呼籲中大人暫離校園。資料圖片

段崇智呼籲中大人暫離校園。資料圖片

段崇智指,中文校園已遭受包括外來人士的蒙面示威者佔領,情況完全失控及不可接受。

他知道,很多中大人及其他持份者看到校園滿目瘡痍,都十分心痛及難過,強烈希望大學可以盡快回復秩序及安寧,重建美麗的校園。鑑於校園內外的情緒一直升溫,在評估風險後,大學以校園內所有員生的安全為大前提,決定提前終止學期,同時盡力協助校內的員生離開校園。

由於大學的運作已受到嚴重影響,他要求所有外來人士即時離開中大。 大學是求學問的地方,而不是解決政治紛爭,甚至是製造武器、使用武力的戰場。假如大學不能繼續履行其基本使命及任務,校方須尋求相關政府部門協助,以解除當前的危機。

因應校園目前的緊急狀況及安全隱憂,校方呼籲少部分仍然留在校園的成員盡早離開,直至校園回復安全及秩序,讓校方可展開清理及修復工作。

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期間,建制派及民主派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胞」。會議期間,民主派佔領主席台,建制派欲奪回,期間林卓廷疑與陳恒鑌、周浩鼎發生衝突,被控兩項「特權法」下的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受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四(11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指,接納石禮謙作為辯方證人的供詞,認為林卓廷沒做出激烈行爲,裁定林卓廷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今身穿黑西裝到庭應訊,裁決後表示「感謝法官閣下」。

鄭官裁決時指,他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被告出於關心問他「是否OK」等。鄭官引述石的証供,「雖然有感受到危險的時刻,但並不是從被告方向而來」,也感受不到林接觸他的手有用力。鄭官認爲,辯方證人石禮謙雖然已八旬,但對答如流,記憶清晰,他庭上的證供簡單、清楚、直接,鄭官表示沒理由質疑其説法。如果被告真的有「搶咪」,石沒有理由感受不到。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鄭官指,據錄影片段,被告的確沒有做出任何激烈行爲,相信案發時,他不希望輕易選出主席,但不代表他有妨礙、騷擾。當時情況混亂嘈雜,被告希望聽清楚石禮謙説話,需接近石禮謙,並不出奇,可以理解。雖然被告手接觸石禮謙20多秒,不一定等於他有意圖「搶咪」。

鄭官續指,控方證人陳恒鑌及周浩鼎,即使他們盡量記憶當時情況,惟兩位證人亦皆無法具體説出林和石禮謙之間對話具體内容。而周浩鼎供稱有見到林的拉扯行爲,但根據錄影片段,周當時站在人群外圍,距離甚遠,難以看清楚情況。 

鄭官認為,本案無足夠證據推論被告有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因此裁定他無罪。

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但控方以「自招嫌疑」為由反對。控方指,被告出庭作供沒有解釋伸手動作,屬可疑。辯方指,控方檢控基礎不足,伸手動作可演譯為正面或負面,未必是「自招嫌疑」。鄭官聽罷陳詞後指,被告有伸手向前的動作,屬於「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本案的律政司一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高級檢控官勞泳珊代表;林卓廷由黃錦娟、郭雅媛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審理。

48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翻查資料顯示,本案共7名被告,同案被告范國威、郭家麒因認罪協商,獲准撤回控罪;被告區諾軒因認罪協商,獲准簽保處理;被告朱凱迪及陳志全早前認罪,被判處監禁;被告梁耀忠因認罪協商獲撤1罪,另1罪認罪被判監禁。

案件編號:ESCC 2514/2019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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