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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業主無遵從強制驗窗及驗樓 罰款6800及9.5萬

社會事

兩業主無遵從強制驗窗及驗樓 罰款6800及9.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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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業主無遵從強制驗窗及驗樓 罰款6800及9.5萬

2019年11月29日 11:17 最後更新:11:18

兩宗案件的罰款均為同類案件至今被判處的最高金額。

兩名業主分別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發出的強制驗窗計劃及強制驗樓計劃的法定通知,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6800元及95000元。兩宗案件的罰款均為同類案件至今被判處的最高金額。

第一宗個案涉及的單位位於九龍牛頭角道一座36層高及樓齡35年的綜合用途建築物。由於有關業主沒有遵從通知,遭屋宇署檢控,本月1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6800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另一名業主的3個處所,位於油麻地廣東道一座4層高及樓齡64年的綜合用途建築物。業主沒有遵從通知,屋宇署遂向他提出檢控。該業主今年9月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合共9萬5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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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有關單位位於深水埗鴨寮街一幢樓齡59年的綜合用途建築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他們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就有關單位的露台進行訂明檢驗及有需要的訂明修葺。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由於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被屋宇署檢控,並分別於本月6日及20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