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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大門被噴簡體「依權謀私」

終院大門被噴簡體「依權謀私」

終院大門被噴簡體「依權謀私」

2015年03月10日 07:27 最後更新:07:27

中環終審法院外遭狂徒噴字塗鴉,大門兩根圓柱與對開大榕樹樹身,分別噴上及寫有「霸道司法、依(以)權謀私」及「香港司法不公平」字樣,由於上周五曾有內地男子到法院申請上訴,不滿手續繁複悻然離去,警方不排除與此有關,事後取走「天眼」追緝噴字狂徒。

狂徒在終審法院石柱噴字,疑是內地人申請不遂所為。出現塗鴉的終審法院中環炮台里一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上訴法院,對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訴訟擁有最終審判權。

昨晨七時三十五分,五十七歲姓何保安發現終院正門入口兩條圓形石柱,被人用黑油噴上「霸道司法、依(以)權謀私」等字句,相距終院五米的大榕樹,樹身亦遭黑色箱頭筆寫着「香港司法不公平、依(以)權謀私」,於是報警。法院職員其後用兩張大紙遮蓋塗鴉部分。

終院入口裝設多部閉路電視,警方翻看片段發現一名男子曾在現場出現,於是帶走由「天眼」錄影的片段。現場消息稱,上周五曾有一名年約五十歲內地男子到終院申請上訴,職員要求他補充相關文件,但對方嫌手續繁複悻然離去,由於塗鴉字句中的「權」及「謀」兩字為簡體字,不排除事件涉內地人所為。

早上九時四十五分,包括梁美芬、謝偉俊和劉慧卿等九名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恰巧到終院參觀,各人逗留兩個小時離開。

梁美芬透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帶領她們參觀圖書館,同時引述馬道立對塗鴉的看法是「每人都有言論自由」,至於梁美芬則認為「塗污地方就唔係幾好喇」。

法例賦予終審法院的權力,包括香港高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民事及刑事上訴案件,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如當事人不服高等法院判決,可上訴至終審法院尋求最後裁決。

若要取得終審法院開庭審理上訴,必須先獲得上訴法院或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上訴許可由三位法官審理,案件取得上訴許可後才會移至終審法院,由五位法官進行上訴審理。 由於每宗案件複雜程度不同,加上終院一切文件均以英文進行處理,若原案有中文文件,便要翻譯成英文才能呈到終院,加上上訴許可的排期時間,所以一般最快都要數個月,始能審理。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星期二(3月31日)宣布,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條,委任6位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新獲委任者包括陳永豪、嚴永錚、王永愷、卓元暢、鄭欣琪及Charles Simon Hollander。

委任典禮定於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終審法院舉行。資料圖片

委任典禮定於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終審法院舉行。資料圖片

委任典禮5月16日舉行

有關任命將於委任典禮中隨公告委任書後正式生效。委任典禮定於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終審法院舉行,屆時將設現場直播供市民觀看。

獲委任者簡歷

- 陳永豪(51歲):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士、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碩士(犯罪學),1998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專長刑事法,擅長處理白領罪行及上訴案件。

- 嚴永錚(48歲):香港大學法學士、倫敦國王學院法學碩士,2001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執業範圍主要為家事及婚姻法。

- 王永愷(47歲):香港大學法學士、波士頓大學法學碩士,2004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執業範圍為一般民事法及商業法,對醫療疏忽有深入研究。

- 卓元暢(49歲):香港大學建築學文學士及法學士、牛津大學民事法學士,2005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專長處理建築爭議。

- 鄭欣琪(41歲):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及法學士、牛津大學全球治理與外交理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2011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具廣泛民事執業經驗,涵蓋一般民事及商業案件、憲法及行政法,以及婚姻法。

- Charles Simon Hollander(70歲):修讀劍橋大學國王學院古典學及法學,1978年在英格蘭開始執業,1999年取得英格蘭及威爾斯御用大律師資格,2015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執業範圍主要為商業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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