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高速公路行駛400公里,被收1312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消息引髮網友關注。山西省交通運輸部門進行了核查,確認出現了計費異常,目前已將車主多繳納的高速通行費返還給了車主。
一司機稱自己從山西長治南收費站上高速,到山東梁山收費站下高速,400餘公里路程被收取高速通行費1312元。司機表示,自己之前行駛這段路段,只需要兩三百元的通行費。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輛小轎車是2020年1月2日,從山西長治駛入,途經河南,在山東梁山駛出高速,收取的交通費用由山西、河南、山東三部分路段組成,通行費交易明細顯示,山西境內收費1146.25元,河南境內收費99.94元,山東境內收費66.18元。經當地核查,山西的計費出現計費異常,車主多繳納的高速通行費已經在8號中午進行了退費,退還車主1100元。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路網運行管理處處長衛君認為, 門架系統顯示我省的收費額為1146.25元,經過核查,實際應該收取的費額是47.5元。造成問題的原因是由於新的收費系統剛剛切換上線,由於系統升級、兼容等的問題,造成了收費異常的情況。
自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聯網收費新系統正式運行,同時按照新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新標施行後多,多地陸續出現收費系統不穩定問題,導致收費出現偏差。交通運輸部門表示,目前收費系統已經基本恢復正常,但仍在完善升級。
交通系統要升級 收費標準也應更透明
剛剛我們看到的案例,如果不是差額大,如果不是司機在網上曝光,類似這樣的計費差錯,可能不會被注意。在此次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升級後,是否還有更多的人因此被多收費?如果這樣的計算差錯不是個案,未來是否會啟動相應的退款或補款程序。而在新的收費系統中,收費標準能否更加可視化,讓司機更加直觀的了解到?希望在後續的調整中,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將這些疑問解答清楚,讓大家出行費用花的更加透明、放心。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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