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前日(3月9日)於日內瓦出席第43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中國代表團身份出席,是首次有警務處代表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發言,反擊早前在會上NGO對香港警隊的言論。
有商界朋友再傳段片俾Ariel睇,話條片在網上瘋傳,問點解傳媒對此新聞不聞不問,當睇唔到?
Ariel話本網已經出了,其他媒體比較喜歡出鬧警察的影片。Ariel覺得郭Sir當日的發言的確講得好好,情理兼備,可以重溫。
郭蔭庶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力指有人以「警暴」醜化警察形象。
郭蔭庶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指出,香港一向以來是世界上一個最安全的城市,是一個理想居住的城市,罪案率低,任何人包括小孩、女士及老人家可以在晚上安心出街,而不會被搶劫。但一切自去年6月開始改變,本來是和平的示威,轉化成暴力的社會行動。暴徒襲擊與他們政見不同的人士,並肆意破壞商店、交通燈、銀行及地鐵站,到處縱火,襲擊警員及投擲汽油彈,又在網上散步謠言,擾亂群眾。更嚴重的,到處設置炸彈,企圖傷害無辜市是民,更在一次暴亂中,以磚頭擊殺一名老伯。
郭Sir認為,警隊被指控「警暴」,是因為一些以暴力、勒索政府來爭取訴求的人刻意抹黑,是別有用心的人,用以醜化警察形象的一件武器。
郭Sir形容,過去多月全港市民每天須面對威脅和恐懼,強調香港警察責無旁貸要肩負起止暴制亂、保護市民的責任,但就遭到暴徒刻意抹黑。
他強調,那些暴力犯罪份子對追隨者宣提,「為求目的就可不擇手段」,因為他們犯法是為了高遠理想。警察不會去判斷他們的理想是否正義,甚至是否符合邏輯,我們不用,我們只去判斷他們是否犯法,只要有人犯法,這就是警察的合法責任去制止他們,去拘捕他們。
他說,「法律規定警察的任務是搜捕犯法者,這就是法治的基本原則,沒有人可凌駕法律。這就是我和香港3萬警察入職時宣讀的莊嚴誓詞,對任何人都無畏無懼,維持法紀。」
郭Sir最重要的觀點是警察依法用武力制止暴力止威,這是法律要求他們做的事情,為何這就是「警暴」? 而暴力示威者因為他們有自稱的崇高理想,就可以用暴力淩駕法律?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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