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9月舉行,新民黨黨內提名鬧出一場風波,新民黨首次開放黨內初選予黨外人士參與,而自由黨李梓敬就退黨參與新民黨的黨內選舉,想代表新民黨出戰新界東直選,鬧出一場風波。
新民黨新界東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原來已報名參加黨內初選,但昨日(3月17日)就宣布退出初選。容海恩指,過去一星期發生了某些事,令她認為該黨初選機制有如為某人度身訂造,高度懷疑初選結果已內定,因此決定退出。
她指,自己不甘心為從沒在新界東作地區工作,亦沒有為該黨或公民力量服務過的人士「抬轎」,「自己過唔到自己個關」,不會支持有關人士出選。她稱,李梓敬從沒與地區樁腳合作,相信他未必能得到地區支持。
容海恩在一個電台節目上再開火,質疑李梓敬由原本自稱是「開明建制派」,無端變成「極藍」人士。但如果要由一名「極端藍」人士代表新民黨出選立法會,她寧願選擇何君堯,認為何君堯勝出的機會比較大。(但何君堯是在新界西出戰,並不是容海恩的新界東選區)
但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卻表示,事前不知容海恩會退選,對此感到失望及不解,強調「我無逼走佢」,反問「初選機制都未開始,容海恩係咪以為一定要欽點佢?葉劉又反問「我地想吸納外間人才有咩問題?今次初選並非為某人而設計。」
容海恩和丈夫袁彌昌。容海恩facebook圖片。
政界人士相信,今次新民黨的換馬風波,可能和容海恩的丈夫袁彌昌有關。袁彌昌原來是葉劉創立的匯賢智庫的政策顧問。但去年6月開始爆出反修例風波,袁彌昌變黃了,和葉劉的立場愈拉愈遠。
回想2018年容海恩(右)和袁彌昌(左)結緍時,還請做媒人的葉劉(中)飲新抱茶,如今此情不再。
到去年8月27日,袁彌昌表示在8月初已辭去匯賢智庫的政策顧問一職,強調是與葉劉「和平分手」。不過葉劉事後卻非常「勞氣」,指袁彌昌「無貢獻和幫唔到手」,更稱是她解僱袁彌昌。袁彌昌離職事件鬧得十分不愉快。
袁彌昌離開匯賢智庫後更感自由,例如在去年11月接受法輪功的大紀元時報電視訪問,分析美國對香港的第一輪制裁對象,應該是港府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警隊高層,更認為葉劉都可能被制裁。
政界人士認為,9月立法會選舉後建制派和反對派的議席應會極其接近,若容海恩連任,但如果再來一場政治風波,在關鍵時刻要投票時,她會否受丈夫影響? 建制派的支持者會怎樣看? 政治相當敏感,容海恩背後的男人,已成為她參政的障礙。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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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近來播放「驚方訊息」環節近來引起社會爭議,惹來廣泛批評。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至今就有關節目收到超過3300宗投訴,正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投訴。港台顧委會曾指相關節目涉違反「準確持平」原則。
上周四(12日),廣播處長梁家榮向港台員工發信,提到新一輯《頭條新聞》收到3.4萬宗讚賞、6500宗投訴。這一動作趕在上周五(13日)港台顧問委員會開會前出手。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醫生,上週五與廣播處長梁家榮開會,提出三點意見,資料圖片。
翌日港台顧委會與廣播處長開會後,委員會主席陳建強在會後表示,委員會因應收到警務處處長關於節目《頭條新聞》的投訴,當中涉及的事實陳述,以及廣播處長回覆後作出審議後,一致作出三點建議。
(1)香港電台約章是涵蓋所有港台節目,不應該亦不會有例外和豁免,所有節目需嚴格跟從約章的內容,提供準確持平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以加強市民對社會,國家及世界認同,同時要恪守約章所指,發放準確及具權威性資訊。
(2)廣播處長要嚴謹處理投訴,各方意見要作全盤考慮,不能輕率,委員會期望在完成處理後,收到有關投訴的報告。
(3)委員會希望廣播處長跟隨約章,定期與委員會溝通,因處長可以就節目編輯方針,標準及質素,徵求委員會意見,處長亦要重視和考慮委員會提出的所有意見,如果不接納,需向委員會匯報及解釋原因。
港台顧委會的回應已算溫和,但明顯要求廣播處長若不同意港台顧委會的意見要作解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發聲,指港台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需要接受通訊局制約,投訴必須按照通訊局既定機制處理。投訴結果並不在乎有多少人欣賞或不欣賞,節目欣賞數字高,並不能作為處理投訴的「對沖」。他又解釋,港台是政府部門,需要受審計、申訴、廉政等監察政府的機構所制約,而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享有編輯自主,同時受到《香港電台約章》制約,必須按照《約章》向顧委會負責,以及接受通訊局的制約,若不接受便要解釋。顧委會是由政府委任,可以就港台的編輯方針,以至節目的標準和質素提供意見,廣播處長必須參考和聆聽委員會給予的意見,若不接受就必須作出解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 資料圖片
港台就回應話,一直恪守約章,清楚及尊重顧委會的諮詢角色。至於節目方面會虛心接受意見,查找有待改善之處。不過,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則認為,港台以至通訊局一直有機制處理節目意見及投訴,公眾觀感是考慮標準之一,欣賞數字顯然是量度公眾觀感的重要參詳。工會批評,投訴結果尚未出台,邱騰華便急於把話說死,甚至發出「欣賞數字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的訊息,不但有失公允,更有「出口術宣示立場」之嫌。工會又指,顧問委員會一而再、再而三,越過《約章》所指「聽取報告」的界線,以纏擾手法,多次要求港台上報投訴細節,無視現行機制,實為僭越。工會期望局方正視民意,嚴防公營廣播機構被少數顧委會委員把持,回歸專業。
香港電台工會宣稱顧委會越過《約章》所指「聽取報告」的界線,以纏擾手法,多次要求港台上報投訴細節,無視現行機制,實為僭越。
讓我們來看看約章:
E. 顧問委員會及其與港台的關係
13. 一個由行政長官委任的跨界別顧問委員會將會成立, 負責就港台的服務向處長提供意見。顧問委員會的職能如下:
(a) 就關乎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
(b) 聽取有關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投訴報告;
(c) 透過聽取港台定期進行的公眾意見調查報告,監察港台的節目符合公眾期望的程度;
(d) 透過聽取港台的服務表現評估報告和符合服務表現評估指標報告,就採用適當的服務表現評估指標和改善服務的方法等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
(e) 就有關讓公眾在電台及電視頻道上參與廣播的事宜,包括「社區廣播參與基金」的資金分配準則,向處長提供意見
另外,亦可看看香港電台2019至2020年度計劃內容:
(c) 管治—港台將通過下述途徑,繼續加強機構管治,並提高向公眾的問責性
(i) 繼續聽取、參考及支持顧問委員會按其職能範疇所作出的建議。
如果根據以上約章及香港電台的年度計劃內容看,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不單只是聽取香港電台報告,亦有權向廣播處長就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作出建議。如果顧委會要求港台及廣播處長報告投訴細節,從而在聽取報告後作出建議,又怎會是僭越呢?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昨日指,歡迎邱局長公開闡釋不同持份者的工作及責任,顧委會將一如既往,按照約章向廣播處長作出對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建議,支持香港電台履行公共目的及使命。
顧委會繼續跟進公眾對香港電台的投訴,事件看來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