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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6成食鹽驗出金屬污染物 1款鹽含致癌物

逾6成食鹽驗出金屬污染物 1款鹽含致癌物

逾6成食鹽驗出金屬污染物 1款鹽含致癌物

2020年04月15日 11:10 最後更新: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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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鹽是日常飲食中不可或缺的調味品,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39款預先包裝食鹽,發現樣本間的價格及質量極為懸殊,更在不同種類的食鹽樣本中發現有害物質,當中有2款岩鹽樣本雖然符合現時法例的金屬雜質含量,但就超出本港即將實施的修訂標準的含量上限,當中價錢最貴的樣本檢出的鉛含量,也超出現時內地及國際標準。結果亦顯示,約有6成樣本檢出金屬污染物,以及1款煙燻鹽樣本檢出具致癌性多環芳香烴,或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另外,消委會首次在海鹽樣本檢出多種微塑膠,可能來自受污染的原料或塑膠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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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檢測市面上39款預先包裝食鹽,當中有19款海鹽、9款岩鹽/玫瑰鹽、4款餐桌鹽/烹調用鹽、1款湖鹽、4款加碘鹽、1款燒鹽,以及1款煙燻鹽,售價介乎2.6元至440元不等。在各食鹽類別中,以海鹽樣本的售價差異最大,價格最低由2.6元「第一牌天然粗海鹽」至最高63.5元「Maldon有機海鹽」,相距逾23倍,但總評同獲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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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3款價錢在15元或以下的餐桌鹽/烹調用鹽,總評亦獲5分,在金屬雜質、微塑膠和塑化劑的檢測中表現不俗,分別是「Tesco餐桌鹽」、「SimplyM&S餐桌鹽」、「首選牌粗鹽」,比起售價達440元,總評取得4分的1款喜馬拉亞山岩鹽(「The Original Himalayan Crystal Salt喜馬拉雅山水晶幼鹽」)略勝一籌。樣本中價格第二高的1款煙燻鹽($88,「VikingSalt煙燻鹽」),因檢出具致癌性污染物,是唯一1款總評只取得1分的樣本。

研究亦發現,25款樣本中檢出至少1種金屬污染物,當中23款含量沒有超標,惟售價最貴的「The Original Himalayan Crystal Salt喜馬拉雅山水晶幼鹽」(440元)檢出的鉛含量為每公斤3毫克,超過本港將於今年11月1日實施的修訂標準含量上限,同時亦超出內地標準。消委會指,經飲食慢性接觸鉛,可影響兒童的神經發育及降低智力,亦會影響成人的血壓的收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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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款樣本檢出總砷,分別是「Le Paludier de Guérande Sel de Guérande Ground Sea Salt」、「Super Food Lab喜馬拉亞山粉紅海鹽」、「加康栢 秘魯天然淺粉紅岩鹽粗粒及人手採集」及「CapeFoods即磨喜馬拉雅粉紅碘鹽」,含量為每公斤0.045至0.55毫克,當中「加康栢」樣本,檢出總砷含量為每公斤0.55毫克,略超過香港修訂規例。消委會指,根據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資料,其中一種無機砷為三氧化二砷(俗稱砒霜),數據顯示微量無機砷可導致一系列不良影響,包括肺癌、皮膚癌、膀胱癌,以及皮膚病變。

而3款樣本檢出鎘,分別是「759 阿信屋 即磨海鹽粒」、「Maldon有機海鹽」及「加康栢」,含量為每公斤0.01至0.02毫克,符合香港修訂規例等。另外,20款樣本檢出銅,含量為每公斤0.20至1.81毫克,銅含量最高的是「Maldon」,檢出的含量全部符合食品法典委員會的上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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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亦發現,檢測亦發現,「VikingSalt煙燻鹽」樣本檢出具致癌性及基因毒性的多環芳香烴,檢出總量為每公斤26.5微克,可能與其經煙燻製造有關。雖然食品法典委員會未有就食鹽訂定多環芳香烴的限值,但由於多環芳香烴具致癌性,消費者應盡可能減少攝入。

39款樣本中,有款樣本中,有4款海鹽檢出微塑膠,分別是「 City Super幼海鹽」、「裕華國貨天然海鹽「、「食益寶有機天然海粗鹽」及「Cape Herb & Spice南非海鹽」,當中以「Cape Herb & Spice南非海鹽」檢出的總微塑膠含量最高,其次是「食益寶有機天然海粗鹽」。 該4款樣本驗出的微塑膠以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最為常見,其次是聚丙烯(PP)。樣本中的微塑膠可能是來自受污染的原料或產品的塑膠包裝。

消委會早前派員到訪本港多個小型無人機銷售點及瀏覽零售商網站的調查結果,發現實體店內普遍未有展示相關法例資訊,職員對《小型無人機令》的認知參差,甚至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職員早前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到訪本港17間售賣小型無人機的實體店,包括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電子產品連鎖店、百貨公司及玩具連鎖店。調查發現,全部實體店均未有展示《小型無人機令》的規例資訊。各類店舖職員對相關規定的了解程度差異甚大:大部分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的店員能清晰解釋註冊要求取決於機身重量,並提醒限制飛行區等規定,甚至示範如何在民航處網站查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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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個別電子產品連鎖店店員只建議顧客自行到政府網站查閱規例;一間百貨公司的店員表示不太清楚相關要求;更有一間實體玩具連鎖店的職員誤以為該店售賣的小型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反映對法例存在明顯誤解。

在瀏覽14個零售商網站的調查中,消委會發現部分電子產品連鎖店的網站提及了使用小型無人機的基本注意事項,例如提醒注意限制飛行區和飛行高度。但亦有不少其他連鎖店的網站只簡單提醒消費者自行了解並遵守規例,其中一個連鎖店的網頁上更完全沒有提及任何相關規例資訊。

根據現行《小型無人機令》,重量不超過7公斤的消費型小型無人機,分為「甲1類」(不超過250克)和「甲2類」(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不同操作風險水平有不同規管要求,主要分為「標準操作」及「進階操作」。「標準操作」只可在日間進行,除非事前獲得民航處許可。

在「標準操作」下,「甲1類」小型無人機毋須註冊或貼上標籤;「甲2類」的負責人(如機主)須年滿18歲,並須在「SUA一站通」平台註冊該無人機,及於主機身貼上民航處發出的註冊標籤。此類無人機亦須配備飛行記錄和適飛空域辨識功能,將來必須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而「甲2類」的遙控駕駛員(操作者)須年滿14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

消委會建議業界加強前線店員培訓,在實體店及網上產品頁面清晰展示基本法規資訊,並派發單張協助消費者了解註冊及操作規定,讓消費者能知悉相關規例,作出更適當的購買決定。

此外,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避免在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康文署轄下場地使用無人機,以免違法。如發生意外,須立即向民航處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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