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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服定罪早前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
15歲男學生被指在去年9月21日「光復屯門」遊行當日,攜帶改裝雨傘、改裝行山杖及雷射筆,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他不服定罪早前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潘敏琦法官今午宣布駁回其上訴,判詞將稍後在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