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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明

2020年05月22日 08:49 最後更新:08:50

聲   明

全國人大會議將會「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香港基本法23條清楚規定:香港特區須自行推動國家安全立法。然而,眾所周知,香港回歸了20幾年,這項工作受到一些外國及港區內反中勢力勾結的各種阻撓,遲遲無法進行。

全國人大現在根據憲法和基本法賦權直接立法規制這一領域,是面對香港現實負責任的做法,是法治應有之義。因為國家安全的漏洞,香港已經被內外惡勢力搞到亂七八糟,去年的香港幾乎沒有和平日子,街頭店鋪和地鐵站被砸,道路被障礙物封鎖,無辜的市民被打被燒,大學也遭暴徒騎刼洗劫,導致其全球排名急降。這一切應該結束了。

全國人大版的香港國安法是保住“一國兩制”的關鍵。這部法律確保外部惡勢力被有力箝制,讓香港內部反中力量收斂破壞性行為,從而將“一國兩制”所需的平穩內部環境在香港得以重建, 這才可以真正維護一國的主權完整,並且維護兩制~社會主義及資本主義~的不同。

因此,建立起國家安全的這道屏障,香港特區地位將更加鞏固,其獨特政治制度將得到維護,香港內部的一些反中力量也將更難毒化香港的氛圍,從而實現繁榮穩定,這是香港廣大民眾的根本利益所在。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2020年5月22日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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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港區國安法律, 正確

 

全國人大會議今天開幕,其中一項議程,將會是"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該項議案將會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

估計這次立法將會針對近期反修例風波所展示的問題,就四個範疇進行立法,包括禁止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國干預、以及恐怖主義行為等。

有關法例將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香港實施,毋須經過立法會本地立法。有關法例並非取代《基本法》二十三條,特區政府仍然有憲制責任就二十三條進行立法。

我們認爲這樣做是正确的,因爲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全國民眾的根本利益及責任之所在。另外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有明確意見:" 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新的形勢和需要,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必要的。

另外,香港本地立法一再拖延,因為香港社會始終有反中的力量,他們不斷阻止23條立法。因此,有必要由中央出手, 在香港建立國家安全法例, 世界上任何一個其他國家都會在他們國家的地方設立國家安全法律,這不言自明!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