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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已接近完成 消息指人大常委會最快6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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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已接近完成 消息指人大常委會最快6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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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已接近完成 消息指人大常委會最快6月立法

2020年05月23日 23:43 最後更新:05月24日 09:54

港區國安法引起關注,全國人大會議在下周只會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立法的議案,並不會公布具體的法案文本。

據悉,港區國安法的法案文本已接近完成,只餘一些執行細節要和特區政府磋商。預料人大常委會將在1、2個月內完成立法,最快會在6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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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豪。港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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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報道引述港政協黃英豪以及一位接北京的香港事務家亦表示,港區國安法的內容已經草擬到七七八八,將比預期更快的時間,估計可以在一兩個月內完成立法,法律條文內容非常細緻,包括訂明定罪後的監禁刑罰、罰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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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報道,即將訂立的「港區國安法」或將授權中國國家安全機關在港設立分支機搆,並賦予其一定的直接執法權力,也可能參照澳門模式,成立專門委員會處理與國安相關事宜。兩名接近北京的人士透露,該法律大部分內容已經草就,人大常委會或將很快召開臨時會議,在一兩月內就完成立法程式。

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關於香港國安法說明時提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

黃英豪。港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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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引述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表示,即將訂立的「港區國安法」或將授權中國國安部門在港設立分支機搆,該機構除搜集資訊情報和聯絡溝通的職能外,還有望擁有一定的在港直接執法權力,但它將如何和香港現有執法機構配合與銜接,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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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黃英豪介紹,目前香港沒有專門負責情報工作的機構或部門,原本負責資訊搜集工作的香港警隊政治部已於上世紀90年代解散,尤其反恐情報工作更是無人承擔。面對日益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建立專門機構處理相關事務非常必要。「處理國家安全事務需要高度的專業性,香港普通員警或政府官員缺乏具體的調查手段。」他表示,未來這一工作或將主要由中央派駐香港的國安機構承擔。

《環球時報》同時亦訪問咗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他認為「港區國安法」在執行上可能參考澳門模式,設立一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只允許中國籍法官及檢控官處理涉國家安全的案件。他強調,「港版國安法」的執行並非部分人想像的那樣把相關涉案人員帶回內地調查審問,而是將設計一些機制,在香港本地執法實施,並會在法律設計中考慮到基本法和香港現有本地法律。

根據中國《立法法》規定,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一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通常都在雙月的下旬,會期大致一周左右,如果有特殊的需要,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可以臨時召集常委會會議,這意味著「港區國安法」的立法程式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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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黃英豪和另一位元接近北京的香港事務專家告訴《環球時報》,「港區國安法」的內容已「擬好十之七八」,料會比預想的時間更快交付表決。黃英豪稱,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兩會閉幕後即召開臨時會議,在兩個月內加速完成立法程式。他同時透露,「港區國安法」內容將十分細緻,有非常明確的法律條文,比如規定何種情況下處以多少年的監禁刑罰,何種情況下處以多少罰款等,為將來法官審判時提供明確依據。

黃英豪和李曉兵都認為,在「港區國安法」未來的司法程式中,香港法庭出現有法不依情況的可能性較小,法官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條款裁決個案。「倘若屆時法官不依照『國安法』的規定審判,則意味著香港已陷入嚴重的憲制危機」,李曉兵表示,那麼屆時須採取其他手段。不過,他提醒稱,接下來香港一部分法律界人士有可能會通過抹黑、攻擊「港區國安法」,對該法進行「汙名化」,以損傷該法在公眾心中的權威性。

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對《環球時報》表示,北京對香港的治理風格變化自今年以來非常明顯,尤其在一些長期含混的議題上,北京比以往更清晰、明確地闡明其原則和底線,「是其是,非其非」。他稱自己對這種風格轉變十分樂見,希望可籍此進一步壓下香港的「歪風」。他同時表示,希望香港政府與建制派也可更加努力,展現出自身的能力,「今年形勢嚴峻,不能有一點點的錯失」。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基本法23條說香港就「應自行」立法禁止影響國家安全的罪行。有人説當年中央因為尊重香港或是一國兩制特殊性,已把立法權放出去,現在不應收回。

港澳辦的聲明。

港澳辦的聲明。

昨日(5月22日)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聲明,指制定基本法時,「考慮到當時的實際情況」,將政府通過基本法23條,授權香港自行立法,以禁止影響國家安全的罪行。

港澳辦講是「當時的實際情況」,這個說法比較準確。高人話,當年中央授權香港就23條立法,是因為中國那時沒有國家安全法,只有「懲治反革命條例」,所以才授權香港自行立法。

高人認為,把23條說成是為了尊重香港,或者說是因為一國兩制的特殊性而作出的授權,並不妥當。

高人話,香港有特殊性的說法是很不經推敲的。這種説法的前題,一是香港有部分這一類的法律可以用,二是信任愛國愛港的港人能做到立法這件事。而現實是,香港有法不用,新法不立,司法避重就輕。人大此番舉動,實為國人苦香港久矣!

高人舉了一個例子,阿媽教仔,先是鼓勵,信任,然後是提點,告誡,總是捨不得摑一巴。現在阿媽退無可退,只好出手了,是恨鐵不成鋼的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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