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國歌法》,結果只有一票反對。這樣富爭議性的議案只得一張反對票,都可謂開先河了。
昨日(6月4日)開始會議後,民主黨尹兆堅提出為六四事件31周年默哀,被主席拒絕,理由是不會在會議開始後進行默哀。而反對派提出的21項修正案,至中午前全部被否決,立法會大會隨即進入《國歌條例草案》三讀階段。民主派大部分議員當時仍有出席會議。
但朱凱廸及陳志全馬上出招,潑惡臭液體,搞到會場大亂。主席梁君彥將動作較出位的朱凱廸趕離會議廳,並暫停會議報警處理,警方表示會調查搜證不排除會提出檢控。
到下午四時許,轉到一號會議室繼續開會,民主黨許智峯故技重施,再次走到主席台前傾倒發臭液體,場面一度混亂,主席趕許智峯離開會議廳。反對派當時聲稱,行動就是要遣責中共「遺臭萬年」咁話。
大會表決及宣讀投票結果時,反對派仍然有不少人留在議事廳內叫口號抗議,也有人叫「有規程問題」,但原來他們沒有投票。
最後《國歌條例草案》是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無人棄權下,三讀通過。唯一投下反對票是熱血公民的鄭松泰,其餘民主派議員都沒有投票。
究竟為甚麼反對派他們一直堅決反對的法案,甚至開了17次內會也選不出主席,而且明言想阻止國歌法上到大會議程,但昨天最後的決定性投票,竟然不是投反對票,而是幾乎全部沒有投票?
政界人士估計,反對派不投票的操作,相信同港版國安法有直接關係。
雖然港版國安法實施內容,尚待人大常委制定才會公布並在香港執行,但近日坊間有不少傳聞說它有追溯權!日前連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訪問時也指出,「港版國安法制定後相信不會有追溯權,但不排除亦有例外。」更有消息指北京要急於在剛結束的人大,通過授權人大常委在六月開例會,就馬上完成制定及頒布港版國安法,就是在9月換屆選舉時震懾黑暴,甚至是DQ一些有明顯港獨傾向,或者極端囂張屢屢觸碰一國底線分子,讓他們不能入閘九月的立法會選舉。
所以反對派在國歌法三讀決定投票中,連票也不敢投,以免成為政府DQ他們的「子彈」。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