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1反修例遊行,示威者闖入立法會,佔領會議廳,警方去年8、9月開始拘控包括藝人王宗堯等多人,當時初定是「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今早控方將申請改控較重的暴動罪。
藝人王宗堯。
藝人高度參與示威,再度惹起注意。
今天有一群署名「愛港愛國的市民」,在《信報》登廣告,致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內容是說,「希望你能代表香港人,向國內有關政府單位及省市領導作出建議,任何香港演藝界人仕,如出席及參與香港電台及香港商業電台節目的,考慮禁止他們在國內發展及作任何公開或私人表演。認同別有用心平台的人,不該得到任何紅利。發展或放棄14億人口的國內市場,演藝界人士自己決定吧!」
《信報》的廣告。
為什麼要梁振英先生做代表呢?可能是因為梁一直有關注港台節目的政治取向,敢於發言。
誰在《信報》登這個廣告?答案可能永遠無人知。
但從內地眼中,這代表了一種香港的民意,都不要小看這些民意的效果,它可能帶來的影響。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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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經常去美國拉關係,拉得一批共和黨議員支持他,這班右翼議員推動美國國會制定《香港人權與民主法》。美國最近爆發反政府騷亂,這批熱愛民主的「黃之鋒的朋友們」,他們如今在美國做什麼?
科頓當日出面聲援黃之鋒,譴責港府,並認為美國大學要讓他們到美國發聲。
其中一人是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科頓(Tom Cotton),去年9月,黃之鋒參選區議會被DQ取消參選資格後,科頓出面聲援黃之鋒,譴責港府。他又要求美國任何校園都要歡迎黃之鋒去演講。
當日支持香港的「民主鬥士」科頓,如今發表評論,話對美國的無政府狀態、暴動及搶掠行為零容忍,力倡特朗普政府應該運用《叛亂法》,讓美軍在美國境內執法及終止暴亂。不過,科頓的文章在《紐約時報》刊登,惹起掀然大波,引起該報記者與外界大力反對,《紐約時報》也要道歉。
不知黃之鋒會否投桃報李,力撐科頓的建議「出動美軍終止美國暴亂」。
科頓發帖力倡出動美軍終止暴亂。
另一個與黃之鋒緊密聯繫的,是美國最年輕只得39歲的共和黨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霍利去年10月在美國國會小休期間訪港,和黃之鋒會面,並去旺角視察。
霍利曾在去年10月訪港與黃之鋒會面。
霍利經驗淺一些,未見慣大場面,不如科頓那樣公然支持出動美軍終止暴亂。他對上周末美國各地的大遊行當睇唔到,遊行集會過後就發帖批評:「公開集會現已成為政治活動家的“特權”,但拒絕了宗教信徒。」其實套用他的話來批評香港遊行也可以。
霍利在遊行集會過後就發帖批評。
另一個黃之鋒的老友是佛羅里達州共和黨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去年9月17日,黃之鋒赴美參加《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國會聽證會,與推動此法案的魯比歐見面。
圖:黃之鋒與參議員魯比歐見面。
魯比歐如今當然狠批美國示威,力撐特朗普平亂。他近日在推特發帖文指,在白宮前面的示威者,並非針對弗洛伊德的死及種族不公平,他們是一批「暴力及激進的反政府極端主義者」,利用示威作掩飾。
魯比歐在推特帖文,狠批美國示威者是「暴力及激進的反政府極端主義者。」
其實黃之鋒在香港做的事,不正正是魯比歐口中的「暴力及激進的反政府極端主義者」的所作所為。
黃之鋒的美國朋友們,全是一幫右翼保守主義者,在美國力挺出軍隊鎮壓示威,打壓民主,他們支持香港示威,支持香港爭取民主,又有什麼說服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