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香港一向被視為全球營商的最佳選擇地,其優勢包括:便利的城市設施,良好的治安,自由的市場,低稅率的稅制,零關稅政策等,而這些都建基於香港社會穩定。投資者做生意最看中的是社會的可預測性,最關注的是運作的確定性,最厭惡的是動蕩風險。
去年香港的黑色暴亂事件越演越烈,政局動蕩,香港危局的發展已經遠遠超出特區政府應對危機的能力,香港現有的法律也無法觸及,因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國家安全主要有四方面漏洞,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這四方面活動都肆無忌憚地在香港上演了,導致社會動盪不安,無法正常運轉,這就成為香港最不被看好的預期,最不確定的因素和營商最大的風險。香港何去何從,成為很多商界人士過去一年的憂思所在。
終於,國家出手了, 因為國家對於香港的繁榮穩定、對廣大香港市民的福祉都負有重大的及最終的責任。因此,由全國人大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授權人大常委會進行港區國安立法以堵堵塞上面的四個方面的國安漏洞。
港區國安法立法,正是要解決投資環境中,那最關鍵的穩定問題。依法處置的,也僅僅是上述4種情況,絕不會針對任何合法商人和商業行為。這對港資和外資都是正面積極的信息。
另外,廣大的香港市民深受動盪暴亂之苦,非常渴望社會恢復穩定,希望香港可以繁榮,大家安居樂業。
因此,全國人大在香港進行國安法立法是非常正確的, 符合商界以及廣大市民的福祉, 我們堅決支持!
王錦添 工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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