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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掟屎」事件有預謀 隨時會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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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掟屎」事件有預謀 隨時會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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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掟屎」事件有預謀 隨時會刑事起訴

2020年06月19日 12:58 最後更新:14:12

早前立法會審議國歌法的時候,反對派議員兩次均掟出懷疑是「屎水」的惡臭物體干擾開會,事件有手尾。

立法會首先追數。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就許智峯、朱凱迪及陳志全於5月28日及6月4日先後在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掟臭彈」和「淋臭水」事件,行管會通過要求三名議員支付會議廳及會議室清潔費,每人涉及金額5萬至10萬元不等。

此事還可能有刑事案跟尾。高人話,早前長毛梁國雄就干擾立法會議的控罪作出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確立議員在議會內豁免被起訴的特權只包括言論,不包括行動。所以今次政府會追究「掟屎水」事件的機會甚大。

立法會保安攔截許智峯。

立法會保安攔截許智峯。

高人話,整件事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據說第一次「掟屎水」之前,反對派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健源的助理不知就裏,發現辦公室附近有惡臭和酸味,向立法會投訴。當時立法局主席梁君彥怕有爆炸品,決定報消防調查,結果查到酸臭味源自許智峯的房間,當時許的助理解釋,聲稱是過期飯的酸臭味。後來,翻看閉路電視,發覺有人將將一些酸臭物品,運到5樓花槽掩藏,然後再在開會時運入議會攪事。

第一次出事當天,有人掟出惡臭屎水後,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覺得不適送院,有人指佢扮嘢,其實她聞到酸臭味後,有敏感跡象,全身紅腫,馬上要入院治療。

第二次會議,就有人有組織地運臭水入議會,當時有幾個議員幫手做掩護,然後有議員負責運臭水入場,俾幾個主角出手。整件事有相當部署,目的是希望阻礙立法會開會。高人透露,政府不會就此罷休,很大機會會追究到底。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2,000元。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全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決定後,台灣的蔡英文總統號稱要救助港人,台灣陸委會昨日(6月18日)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宣布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將從7月1日起正式運作。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解釋其運作時說,「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係由陸委會輔導成立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轄下開設,設有「諮詢服務」、「專案管理」及「行政庶務」共3組,提供港人來台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來台等,進行專案諮詢與協處服務。

陳明通表示,該專案辦公室將對於進入台灣的香港居民,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之情形者,依據訂定相關處理作業準則,再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

不過,由於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國境管制,港人因此無法來台,陳明通則回應,按照港澳條例第18條的法源依據,前提是港人須進入台灣境,「我們才有法律依據來幫他」,若因疫情影響,基本上,這是兩件事情,而政府現在也逐步視疫情發展情況,研擬放寬入境管制。

就港人來台可能有國安疑慮,而且自去年以來,港府已逮捕近9000名示威者,是否都能一體適用?陳明通指出,港人入境時,國境單位都會有相關的作業程序、準則進行處理。至於港人若因遭受迫害,具有急逼性,而採取偷渡等非法入境方式,陳明通強調,「港人必須是合法入境才行」。

高人分析,這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顯然是雷聲大雨點小。聲稱要救助被逼害港人,又要求合法入境,實在自相矛盾。

他又指出,「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的服務範圍包括「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來台等」,最後可能主要接受投資移民,而不會大量接收反修例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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