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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成立駐港維護國安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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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成立駐港維護國安公署

2020年06月21日 07:30 最後更新:07:30

過去近一年,香港的黑暴勢力公然提出分裂國家,說獨立是唯一出路;並進行恐怖攻擊行動造成了財物人命損害;他們公然地勾結美英及境外台獨勢力,甚至呼籲美國出兵香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現在他們求仁得仁,迎來了國安法和維護國安公署。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會議上指出,常委會認真審議了《港區國安法草案》。草案明確規定,成立駐港維護國安公署,公署之人員須遵守全國性法律和香港特區法律。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有利於避免可能出現或者導致出現《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的緊急狀態情形。

公署之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資訊;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公署的工作部門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司法機關建立協作機制,加強資訊共用和行動配合。

《草案》又訂明,香港特區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三司、保安局、警務處、入境處、海關的負責人和特首辦主任及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設有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委員會要接受中央的監督和問責,並下設秘書處,由特首提名、中央任命的秘書長領導。

在《草案》第三章「罪行和處罰」,明確規定四類犯罪行為,即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具體構成、相應的刑事責任、處罰規定以及效力範圍。

黑暴人士及其主人~英美及台獨勢力,求仁得仁,國家因應他們將成立駐港國安公署,這也使廣大受黑暴損害的香港市民大快人心!希望香港回到安定繁榮的狀態,市民可安居樂業。

何少唐 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全國人大決定進行港區國安立法後,此重大舉措得到了香港求安定的主流民意的支持,先前短短幾天,就有300萬市民簽名支持國安立法.

然而,近日有組織搞罷工罷課公投,這些公投的組織者,自己都知道其行動得不到民意的支持,故將成功標準定為網上至少6萬人投票,真是自欺欺人。他們想騎劫、操弄民意, 為他們反對港區國安法立法進行民意戰、合理化。可惜其聲勢已很弱了,由剛過去不久的 5.27三罷慘淡情況已知。

有新成立的公務員工會呼籲公務員參與罷工公投,但在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無論是什麼制度,公務員的第一守則皆是忠誠,要忠誠履職、效忠政府。

香港《公務員守則》表明,公務員必須奉公守法、盡忠職守、不偏不倚、政治中立。《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 「公務員不得召開或參與公眾集會以討論政府的任何措施,或派發政治性刊物,或簽署或邀人簽署與政府措施或方案有關的民眾請願書。」

可見,「政治中立」是指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是什麼,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

另外,特首、政務司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都已表明,香港公務員在一國兩制下,同時是香港特區和國家的公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要考慮到這兩重身份,既要效忠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亦要效忠國家,要避免作出言行,令人懷疑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到個人理念影響。

港區國家安法針對少數搞港獨 分裂國家的人,針對外國勢力對香港的惡意破壞,這些都是對香港非常重要,有利於香港的繁榮穩定,符合大家安居樂業的願望。政府已經表明會對參與罷工公投的公務員採取行動,這個很好!我們支持國安立法。


盧 授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