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法院」獲悉,此前備受社會關注的「珠海一豆腐廠油鍋被投放老鼠藥」事件有了最新進展。「香洲法院」7月24日發佈消息:近日,向豆腐廠油鍋投毒的被告人被依法宣判!朱某偉因犯投放危險物質罪,被香洲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香洲法院」介紹,被告人朱某偉系珠海某食品公司員工,2019年9月被該公司辭退。朱某偉心生不滿,認為公司辭退他,影響了他的生計,遂對公司負責人滋生怨恨,意欲報復。
2019年12月1日,朱某偉到坦洲金斗灣市場購買5包「聞到死」藥王老鼠藥(經鑒定,含毒鼠強成分)。2019年12月11日23時許,朱某偉在公司員工飯堂將其中4包撕開倒入膠袋,並趁公司油炸豆腐車間的工人吃宵夜離開車間之機,偷偷溜進車間,迅速從膠袋內抓起一把老鼠藥投入正在生產油炸豆腐的油鍋內。次日凌晨3時許,朱某偉趁公司員工飯堂無人之機,將膠袋中剩下的老鼠藥一股腦全部倒入飯堂存放大米的袋子裏。隨後,朱某偉撕開剩下的一包老鼠藥倒入一次性水杯並用水泡上,悄悄倒入公司負責人所在房間客廳的水杯和廚房的醬油瓶及蜂蜜罐中。
話後,應約回到案發現場並向民警如實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實。
案發後,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責令該公司封存尚未出廠的涉事產品,召回已出售的涉事產品並立即停產整頓。經鑒定,召回產品未發現異常,醫療機構亦未接獲市民因食用油炸豆製品(油泡)引起不適的報告。
香洲法院審理後認為,朱某偉投放危險物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結合朱某偉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