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7月28日下午發佈消息,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和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通報中說他家教不嚴,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張和是十九大以來河北「第四虎」,處分通報中提到他被「從寬處理」。在張和之前,河北的另一“虎”艾文禮的通報則提到,因自首行為對其“提出減輕處罰的建議”。

交代組織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

張和沒有被開除公職,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處分通報中提到他是被「從寬處理」。

通報原文是:鑒於張和能夠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


張和1950年12月出生,他2011年1月辭去河北省副省長職務,此後出任省政府黨組副書記、顧問、特邀諮詢等職務,直到2014年7月正式卸任。

今年4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張和接受審查調查,也就是說,他退休近6年後落馬。

張和是今年第三位落馬的省部級高官,之前兩「老虎」分別是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志南,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

關於通報中提到的「張和能夠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政知君多說一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第三十八條對「主動交代」進行了界定:主動交代是指涉嫌違紀的黨員在組織初核前向有關組織交代自己的問題,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審查其問題期間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問題。

在唐山工作37年 曾自稱「布衣市長」

張和的雙開通報中說他貪錢斂財,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家教不嚴,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張和是河北唐山遷西人,早年一直在唐山工作。

1969年10月開始,張和從遷西縣鬥批改工作隊、縣農機局辦公室做起,一直到唐山市政府秘書長,市長助理,副市長,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長等。1994年12月,張和出任唐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次年3月去「代」轉正,出任市長。

2002年12月,張和出任唐山市委書記。兩年半後,張和在唐山市委書記任上躋身河北省委常委。

直到2006年10月,張和卸任在唐山的職務,出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算下來,張和在唐山工作了近37年。其中,他在市長、市委書記任上工作了12年。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2005年9月,時任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書記的張和,在接受中國網訪談時表示自己是「布衣市長」。他說:“因為我父親是開灤煤礦的工人,我母親是家庭婦女,我的祖父輩都是農民。我從上學,參加工作,直到今天做了市長,做了書記,農民、工人、平民的本色我不會變,我也不會丟。現在我的弟弟、妹妹,包括其他的親屬,好多還是開灤的工人。”

之後,2006年11月,張和不再擔任河北省委常委,但繼續出任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十九大以來河北第四虎

張和是今年以來河北第二個被處分的省部級幹部。

今年1月22日,河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中說他蛻化變質,自甘墮落;甘於被「圍獵」;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

同時,張和是十九大以來河北省第四個落馬「老虎」,之前有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河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4人均已經被處分,其中,艾文禮因屬於自首,處分通報中提到對其提出“減輕處罰”的建議。


具體來說,艾文禮被開除黨籍並取消其享受的待遇。通報說他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夥同家人大肆斂財,要求他人為其在北京購房。通報中還提到「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並提出減輕處罰的建議」,原因是他“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去年4月,艾文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此外,張傑輝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提到他生活奢靡、貪圖享樂;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違規投資並長期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搞權色、錢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