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港獨組織首案 公開發布已屬煽動 齋睇無違法

博客文章

港獨組織首案 公開發布已屬煽動  齋睇無違法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港獨組織首案 公開發布已屬煽動 齋睇無違法

2020年07月30日 18:16 最後更新:07月31日 00:25

警方昨日採取行動,就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作出拘捕行動。

前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首次以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身份亮相。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李Sir介紹案情時表示,話警方昨午3時半分別在元朗、屯門及沙田拘捕4人,以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第20條干犯「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及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涉案人士分別為3男1女,年齡介乎16至21歲,全部報稱學生。

有報導指,被捕人士包括前「學生動源」召集人、19歲的鍾翰林,組織前發言人何諾恆及前成員何忻諾。

警方表示,根據消息及調查發現有團夥近日在網上社交平台宣布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組織,組織的綱領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爭取香港獨立而鬥爭」及「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等。此外,亦有宣言煽動他人加入他們的行列。這個組織是在7月1日國安法生效才宣告成立。

李桂華指,香港國安法第三節的罪行及定罪非常清晰,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希望有關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而在互聯網世界上所犯的罪行,等同於在實體世界。

按以下連結觀看警方記者會:

高人指路,話李Sir的講話有3點要注意。首先,怎樣才算港區國安法第20條干犯「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李Sir話涉案組織的綱領中好具體講如何現實香港獨立,所以屬於「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

第二,什麼叫國安法21條的「「煽動、協助、教唆」分裂國家?李Sir話渉案人士在網上宣告這些分裂綱領,已屬煽動,按普通法相關的煽惑罪,涉案人不用煽動到他人做出某種行為,只要他已經公開宣告,已是煽惑,可以入罪。如果有人鼓動其他人一齊去參加分裂國家活動及去瀏覽相關網頁,亦屬煽動罪。

第三,如果純粹是瀏覽相關網頁,則不屬犯法。

睇完相關個案,學生應引以為戒,不要以為在網上搞這些港獨組織無所謂,若觸犯國安法分裂國家罪,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方昨晚(7月29日)舉行記者會,交代拘幾個學生搞涉嫌分裂國家組織的經過,在開記者會前,警方拒絕4家媒體採訪,外界關注究竟那些媒體被拒。

據悉,4家被拒媒體都是網媒,分別為蛋蛋俱樂部、PSHK、娛賓、及社區前線媒體。這4 家媒體的報道主要以影片及相片為主,其中一家更兼營網購。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昨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拘捕。警方在灣仔警察總部見記者交代案情前,傳媒聯絡隊人員點名要求4個沒有政府新聞處登記的媒體,移除咪牌,並離開現場。警方表示,這是因為記者會是在警方的地方召開,如所屬媒體未有在商業登記署註冊,將不獲安排入內採訪。

蛋蛋俱樂部、PSHK、娛賓、及社區前線媒體這4 家網媒是何方神聖? 很多傳媒中人都沒有聽過。

翻查facebook及其他資料,其中蛋蛋俱樂部主要作現場直播,facebook網頁中一條影片,是7月28日旺角情況,旁白說是警方破門入一家軍用品店,伴隨少許粗口,最後影到爆門的不是軍用品店,而是上海街一間類似時鐘酒店的賓館,片長達1小時 ; 此外亦有聲稱禁堂食街上情況,及馬鞍山學生動源人士被捕情況等,但都只拍到街景、樓梯,沒有新聞的主角。

不過,蛋蛋俱樂部的專頁也有59776人like,93250人follow。相關網頁有PSHK、高登新聞部、天水連線,其中一段視頻的留言是網頁營運者,說經營困難,請求協助。

PSHK全名是 Photographic Society of Hong Kong,除Facebook外,本身亦有網頁,網頁首頁有Banner「煙峰歲月裏,希望同行者支持,赤身去,亦不退」、「請支持PSHK資助計劃」等。報道主要是本地新聞,如慈雲山新冠肺炎病例,亦多報道示威及被捕示威人士,以圖輯為主。最近期上載的一段影片是橫洲清拆。其facebook專頁有108473人follow,有67380人like。

PSHK較為人注意,有正規傳媒引述的,是去年元朗7月21日,一名中年男子被警方以胡椒球槍射擊,胡椒球彈擦眼而過,PSHK訪問該名中年男子,男子聲稱警方近距離開槍云云。

至於娛賓,其Facebook網頁聲稱由一班深信「真相永遠都是中立」的人組成,「希望用不同的方式紀錄香港每一面,盡力為生活節奏緊張、乏味的香港提供最真實的新聞及資訊。」最近的報道是學生動源成員被捕,被移送至青山警署,其記者深夜在青山警署門外報道。網頁有3759人like,6605人follow。

該網媒7 月下旬一則聲明聲稱持有合法商業登記證,另有網站,主要是銷售口罩、濾棉、半面式口罩等。

最後是「社區前線媒體」,英文名Community U media, 其Facebook網頁稱,以社區為本,報道各區的突發資訊。以第四權力制衡濫權,捍衛公眾利益,報道真相。

社區前線媒體也採訪了拘捕學生動源成員,在馬鞍山警署門前直播,及稱開播前與警方發生衝突。早在5月1日,有網民號召 5.1 晚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唱」,該網媒稱,其兩名記者當天採訪時,被警員發出定額罰款告票,指違限聚令。

早前元朗示威成個場都是記者,遠多過示威者。

早前元朗示威成個場都是記者,遠多過示威者。

如今示威現場很多時記者多過示威者,警方自己也曾公開相關相片。今次警方主動拒絕4個未有在政府新聞處登記的媒體採訪記者會,被視為開始加強管理媒體採訪。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