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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7人涉嫌罪名全面睇 非《港區國安法》罪行 可追溯今年7月1日之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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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7人涉嫌罪名全面睇 非《港區國安法》罪行 可追溯今年7月1日之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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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7人涉嫌罪名全面睇 非《港區國安法》罪行 可追溯今年7月1日之前行為

2020年08月10日 13:23 最後更新:13:49

警方今早(8月10日)拘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7人,有關新聞極度震憾。

據了解7人涉嫌的罪名如下:

1.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涉嫌違反: a. 《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b. 串謀詐騙; c. 煽動意圖罪的「發表煽動文字」罪行。
2. 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涉嫌違反: a. 《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b. 串謀詐騙。
3. 黎智英兒子黎耀恩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4. 黎智英兒子黎見恩涉嫌串謀詐騙。
5.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涉嫌串謀詐騙。
6. 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串謀詐騙。
7. 壹傳媒動畫總經理吳達光涉嫌串謀詐騙。

而身處海外的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則被通緝。

大家要注意這只是警方初步懷疑這7人涉及的罪行,不排除經過大規模搜證後,可以加控其他罪名。

政壇八卦友有個問題,今年6月30日深夜11時《港區國安法》生效,《港區國安法》無追溯力,按理今年7月1日之前的行為不可追溯,為何警方如此雷霆萬鈞一拉就拉壹傳媒相關7人這麼多?

金牙大狀解話,叫大家注意壹傳媒被捕7人中,除了黎智英兒子黎耀恩只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罪名外,其他6人都有涉嫌違反串謀詐騙或煽動意圖罪這些《港區國安法》以外的罪名,相關法例早已存在,沒有只能追究7月1日以後行為的時限。

金牙大狀又話,倒過頭來,警方若懷疑黎智英、其子黎耀恩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3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意味著3人在7月1日以後有相關行為,或7.1之前的行為持續到7.1《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方今早(8月10日)拘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他的兩名兒子黎見恩、黎耀恩及多個壹傳媒高層等7人,當中黎智英、其子黎耀恩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涉嫌勾結外國或外地勢力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嚴重罪行。其後數百計警員進入將軍工業村的壹傳媒總部大樓搜查。

數以百計警員進入將軍工業村的壹傳媒總部大樓搜查。

數以百計警員進入將軍工業村的壹傳媒總部大樓搜查。

今早約9時45分,約50輛警車載同數百名警員到場,部分警員帶備爆破工具進入壹傳媒總部大樓內搜查。警方同時將大樓外數條街道全面封鎖,乘搭穿梭巴士上班的壹傳媒員工也被警員截查。黎智英被捕後先被帶往九龍城警署,逗留約半小時後,於早上10時40分左右,亦被警方押到壹傳媒大樓協助調查。

黎智英被警方押到壹傳媒大樓協助調查。

黎智英被警方押到壹傳媒大樓協助調查。

警方指今早根據法庭手令進入及搜查將軍澳一座大廈,以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方已經向大廈內的職員展示及解釋法庭手令內容,並要求大廈內的人合作,配合警方執行法庭手令。根據《港區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一,為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授權警方進入指明地方及進行搜查。

大批警員在大樓內搜證。

大批警員在大樓內搜證。

警方在壹傳媒總部外部署了流動指揮車,在附近安排天眼,亦安排了流動廁所,似乎預備今日要長時間搜證。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他們帶了法庭手令到壹傳媒總部調查,手令亦帶入大樓內,以備對方及其律師查閱。

李桂華又話,大家都知,搜查地點是傳媒機構,恐防有新聞材料。所警方自己作了初步審查,那些地方是做編採工作、有新聞材料的,不會去搜查。然後警方才分配工作進行搜證。

李桂華希望搜查工作盡早完成,不會阻礙傳媒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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