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好運中心交通銀行,下午有人持疑似易燃液體脅持職員,幸未造成傷亡。惟1994年,一名男子持報紙和天拿水到石硤尾滙豐分行尋妻不遂放火,釀成12死1傷慘劇。
1994年1月10日上午11時,一名姓朱男子疑與妻子爭執,其妻離家出走,為了打聽妻子下落,他到妻子工作的石硤尾邨滙豐銀行分行,向職員查問妻子下落不果,他點著報紙和天拿水,引起大火。
火警令分行電源被截,鐵閘的電子鎖無法開啟,銀行櫃位內的職員受困無法逃生,造成12人死亡,包括一名孕婦。朱男被控縱火及誤殺,判囚20年,2007年已刑滿出獄。
滙豐銀行事後更換各分行的電子密碼鎖鐵閘,增設緊急開門裝置,確保電源被截斷時仍能開啟。政府亦在1997年通過《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要求銀行等商業場所,必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及防火警報等防火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