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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指使查1200個車牌起底 五旬漢違私隱例被捕

涉受指使查1200個車牌起底 五旬漢違私隱例被捕

涉受指使查1200個車牌起底 五旬漢違私隱例被捕

2020年08月27日 20:32 最後更新:20:43

警方透露,直到現時為止,約有超過3800名人士被「起底」

警方表示,自從去年六月,留意到網上有大量「起底」行為,即在網上發布他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地址、身份證號碼、相片、家人資料、車牌號碼及其他個人資料。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調查,昨日(26日)下午在屯門拘捕一名51歲本地男子,並檢獲3部手提電話及1部電腦,涉嫌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

五旬漢涉受指使查1200個車牌資料起底被捕。 資料圖片

五旬漢涉受指使查1200個車牌資料起底被捕。 資料圖片

警方指,初步調查發現,被捕男子自從去年6月起受他人指使,在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申請超過1200份證明書。在申請過程中,該名被捕男子訛稱所獲取的證明書是用作法律訴訟及買賣車輛用途。證明書上面載有不同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

警方的調查亦發現,該名被捕男子曾經在未得到運輸署或相關資料擁有人同意下,出售載有個人資料的證明書予指使他的人,從中獲得金錢利益,而當中有部分證明書或在證明書中的個人資料更在不同的社交媒體平台上被不法披露。警方相信,被捕男子申請有關證明書的目的是用作「起底」活動,與他在該系統所申報的原因不相符。

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被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警方指,被捕男子亦可能干犯道路交通條例下的「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或刑事罪行條例下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會繼續追緝其他涉案者,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透露,直到現時為止,約有超過3800名人士被「起底」,受害者包括警務人員、公務員、法官、法律界人士、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等。其中,有很多受害者受到不同程度滋擾,包括電話騷擾、個人資料被用作申請貸款或申請器官捐贈等。

警方提醒市民,高等法院已頒布兩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披露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令他們受到滋擾及恐嚇,和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發布或轉發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言論。臨時禁制令至今仍然生效。違反上述禁制令的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

私隱專員公署星期二(3月10日)分別在新界及九龍區拘捕一名 48 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甲)及一名 20 歲中國籍男子。兩名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 64(3A)條的規定。

村屋(非涉事單位)。巴士的報記者攝

村屋(非涉事單位)。巴士的報記者攝

調查顯示,事主經營地產代理業務。被捕人士甲於 2025 年與事主合資購入一個村屋單位作投資用途。不久後,被捕人士甲決定退出,並要求事主退還其投資的金額及繳付利息,然而雙方未能就此達成協議。2026 年 1 月,有人在事主公司門外張貼兩張不同的單張,內容指稱事主欠款未還,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事主個人資料,包括其中文姓名及照片,亦同時披露事主家人的照片。

兩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 100 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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