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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個不同罪犯咁橋同一條船 梁振英話「大老闆」叫佢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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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個不同罪犯咁橋同一條船 梁振英話「大老闆」叫佢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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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個不同罪犯咁橋同一條船 梁振英話「大老闆」叫佢哋走

2020年08月28日 18:52 最後更新:19:48

8月23日星期日上午九時,廣東海警局在果洲群島以東的南海內地水域,截獲12名乘快艇擬偷渡往台灣的香港人,其中包括正在保釋的人士。

其中最出名是「我要攬炒」團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洗黑錢兩項罪名,於本月10日被捕後,已繳交兩萬元保釋金以及18萬元人事擔保,並交出護照及旅行證件。

此外,被捕人士當中,還包括三至四名激進分子,是反修例極端「勇武派」團隊的「屠龍小隊」成員,部份人涉及去年香港華仁書院發現炸彈案、灣仔駱克道一個單位管有汽油彈原材料案,以及年初旺角劏房發現爆炸品案。

消息公布後,網民反應激烈,為何這批製造炸彈及汽油彈,藏有真槍實彈、計劃在大型遊行時射殺警察的暴徒,竟然可以被保釋呢?

亦有網民說,今次真是錯有錯着,如果不讓他們保釋, 頂多被還押在香港監房等候審訊。但讓他們保釋後,偷渡着草時被內地公安抓獲,不但要還押內地監房,由於觸犯偷渡罪,可被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未受香港法庭審判,便先要在內地一嘗鐵窗滋味。此外,他們棄保並嘗試逃走,理應罪加一等,將來如回港受審,必定要加重刑罰處置。

梁振英在面書貼文。

梁振英在面書貼文。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睇到另一個角度,他在面書貼文話,大批海路潛逃者被廣東海警捕獲,有網民問,在香港犯的罪行並不很嚴重,為什麼要冒險潛逃?答案很簡單,不是他們想走,而是幕後老闆要他們走。十多個表面上沒有關係的人,沒有老闆,怎樣走上同一條船?是各自去港澳碼頭的售票處買票的嗎?

CY認為,「拘捕的人越來越多,警方對這場所謂沒有大台的暴力政治運動就知得越多,大台老闆沒有想過會輸,以為可以永遠欺騙香港人,如今中央犁庭掃穴,我們可以買定花生。」

以李宇軒為例,他是黎智英案關鍵人物,李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罪及洗黑錢罪,可見警方懷疑他是金錢處理者。若他成功逃台,此案的關鍵環節就斷纜。如今逃亡失敗,就有故仔講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案「從犯證人」陳梓華繼續作供,辯方就陳梓華的口供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内容進行盤問,並指陳在庭上的部分供詞,沒有在其口供或錄影會面中提及,惟法庭關注辯方盤問方式對證人造成不公。

就與黎智英的第五次會面,陳梓華曾作供指黎曾表示「佢哋會進行封鎖、制裁,嚟向政府施壓」,辯方指相關對話内容在陳的口供或錄影會面中沒有提及,惟主審法官隨即作出指正,表示相關内容在陳的口供中有提及,隨後辯方撤回該問題。

法官杜麗冰關注,辯方須具體指出相關證供。辯方稱,希望提調高效率,故不逐一提及相關證供,杜官提醒辯方認為有此必要,認為辯方在沒提供口供或錄影會面紀錄予陳的情況下進行盤問,會對陳造成不公。

法官直言:「呢個就係問題,呢份嘢我哋(法庭)未睇過,我係咁啱睇到啫,而且咁大段嘢,你(辯方律師)唔俾佢(陳梓華)睇晒成段就要佢答,唔係咁公平,呢份嘢已經都 2021年落㗎喇」。

不過法庭上的這段答門,幾乎在外國媒體的報道上「絕跡」,西方媒體及政客近期更是好少關心具體的庭審內容,只係大大聲抹黑話「審訊不公」,或者搞下「行為藝術」以示聲援。

美國國會及行政中國委員會(CECC) 主席史密斯與眾議員蘇奧齊早前就宣布,正推動立法,將位於華盛頓的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對外街道,改名為「Jimmy Lai Way」(黎智英路)。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好受鼓舞話,以其父命名,是要提醒「香港已成為將自由和民主倡議者關入監獄的警察國家。」

歐洲議會大會則透過表決通人權決議案,強烈譴責香港政府採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並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李宇軒、黃煡聰等「香港民主運動人士」。

高人話,透過外媒的關注重點可以見到,西方實質上並不關心黎智英審訊是否公平,甚至不關心究竟能否「救黎」,他們關心的是,如何將案件和黎智英塑造為一個象征符號,最大化地攻擊特區和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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