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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全國高速統一限速!這4種情況不再扣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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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全國高速統一限速!這4種情況不再扣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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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全國高速統一限速!這4種情況不再扣分罰款

2020年09月02日 19:10

在高速開車經常會經歷

「斷崖式降速」和“忽高忽低式限速”

不過這些限速亂象或將到頭

近日,對於此類限速問題

交通運輸部發佈《公路限速標誌設計規範》

該規範將於11月起施行。

《規範》明確適用於新建和改擴建公路限速標誌設計,以及在役公路限速標誌設計或調整優化。公路限速標誌是規範駕駛人駕駛行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設施,也是執法部門執法的主要依據。 

重點解決限速「忽高忽低」

 《規範》要求:  

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過120km/h。

相鄰兩個限速路段的限速之差不應大於20km/h。

公路互通式立交交叉主線、減速車道和出口匝道所設置的限速標誌,相互之間限速之差不宜超過30km/h。

限速標誌應設置在限速路段起點處,並根據需要重複設置。

限速標誌不得被路側樹木、沿線構造物和其他交通標誌等設施遮擋。

除特殊情況外,限速標誌應設置在車輛前進方向的車行道上方或右側。

在限速路段的終點,應設置新的限速標誌或解除限速標誌。

特大橋限速標誌宜設置在橋頭前0~200m處。

學校區域限速標誌宜設置在距學校區域起點前100~150m處。

此外,《規範》還要求新建和改擴建二級及以上公路首次設置限速標誌兩年以內,其他公路三年以內,應進行限速標誌實施效果評價。在役公路每五年宜進行一次限速標誌實施效果評價。

當行車環境發生變化時,或因其他原因調整了限速標誌時,應在一年內進行限速標誌實施效果評價。

限速標準新調整,這四種超速免罰

此外,根據公安部交管局之前出台的《關於規範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幾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未造成後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罰款。

限速低於60km/h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車速20%以下的。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今年第10號颱風「海神」(熱帶風暴級)於昨天20點生成,其中心今天(9月2日)早晨5點鐘位於日本九州島東南方大約191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緯19.6度、東經143.0度,中心附近最大風力9級(23米/秒),中心最低氣壓990百帕,七級風圈半徑150-220公里。

預計,「海神」將先以每小時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動,5日以後將轉向西北方向移動,強度逐漸加強,最強可達超強颱風級(55-60米/秒),並向日本西南部到韓國南部一帶沿海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