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中國前,被英國殖民統治,香港完全沒有所謂的三權分立,而是由港督實行獨裁統治. 公民黨的郭榮鏗認為三權分立是普通法背後的重要憲制原則,但港英時代立法局和法官任免完全由總督話事,那「三權分立是普通法背後的重要憲制原則」體現在那裡了呢?
香港回歸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回歸後香港行政主導體現在:
其一,基本法第43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其二、基本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行政長官「負責執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法律」;
其三,基本法第48條第8項規定:行政長官「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
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必然要採用行政主導體制,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國家主權。再如:香港立法會制定的法律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特別行政區法院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也受制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可見香港的立法及司法都受人大常委會領導。
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而是實行行政主導下的「三權制衡」,即特首通過特區政府主導政治議題和立法的情況。在香港的權力體制下,特首具有超然的法律地位,其與立法會和法院的地位不是平行的。但立法會和法院對政府行為有監督權。
從憲法學角度看,美國體制代表的「三權分立」,其三權是三個平行權力之間的制衡關係,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決定了其政治體制不可以與一個主權國家簡單類比,也不可能實行建立在主權國家完整權力基礎上的“三權分立”,因此,香港不存在美國的那種「三權分立」情況。
一些反對派人士想將香港的行政主導淡化,把美國的三權分立說成是香港的三權分立,這有嚴重的誤導性。 香港回歸二十多年來,在中央的包容下,他們卻更加肆意作為,踩底線,他們的確削弱了行政主導。但是,從現在開始,中央及特區政府都在進行撥亂反正, 讓香港重回正軌。
何少唐 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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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不愛黨」一直都是不少老師向學生灌輸的概念,他們覺得背叛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等於背叛中國,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只不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政權而已,不能代表中國。因此,很多老師覺得大家利用外國的援助去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沒有違反儒家思想中的「忠君愛國」.
筆者盡量去理解這些老師的邏輯,假設他們所指的「國」與所屬的政權是分開的話,「國」是指政權以外的東西,例如人民、領土、文化等。
究竟「愛國不愛黨」這個邏輯成立嗎?
筆者想反問這些老師一句:「如果我說我很愛自己的家庭,但不愛自己的家人,這個邏輯成立嗎?」, 如果這個邏輯真的成立的話,那麼大角咀弒父弒母案中的忤逆子周凱亮都可以說成愛家庭的好孩子。
老師強調「國家」與「政權」是分開的,即是說「家庭」與「家人」都可以分開,家庭中的父母與國家的執政黨般的角色相同,都是在最高的管理層。而周凱亮弒父弒母的行為只不過是不愛家中最高管理層的表現,並不代表他是個不愛家庭的忤子。
想不到這些老師居然覺得傷害父母是愛家庭的表現!
或者會有人說老師口中的「愛國不愛黨」是指不愛現今的中國執政黨和執政黨統治下的人民,愛的是中國歷史悠久的文化。
不過,筆者發現這些老師多數都強調自己是香港人不是中國人,有些老師更於社交媒體上分享一張說中華文化是垃圾的圖片,這幅圖又說中國的最大發明是新冠肺炎,說所謂的四大發明都是騙人的假話,又說中國歷代的軍事、文化、科技都是垃圾等。老師們這樣侮辱中華五千年文化,都可以說自己愛中華文化嗎?
想不到原來侮辱在這些老師眼中是愛的表現!
或許有人會反駁筆者,說這些老師眼中「愛國不愛黨」的意思是指熱愛中國這片美麗的山河領土,並非愛執政黨、人民和歷史文化等。
筆者發現這些老師對某位著名人權分子的「人權宣言」表示支持 ,這份「人權宣言」內容是希望中國被分裂成12個國家。請問這些老師真的算是愛中國的山河領土嗎?如果這些老師都算愛國的話,那麼同學們希望老師被肢解成12份都可以說成愛老師吧!
想不到這些老師居然會覺得肢解是愛的表現!唉!真的是越來越變態啊!
筆者相信以上的理據都不能證明「愛國不愛黨」的邏輯成立,所以筆者很想問這些老師一句:「老師,請你教我如何「愛國不愛黨」?」
李柔然 香港大學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