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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夕行動」煽動10.1暴動 警方迅速拉人 組織者繼續發訊叫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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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夕行動」煽動10.1暴動 警方迅速拉人 組織者繼續發訊叫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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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夕行動」煽動10.1暴動 警方迅速拉人 組織者繼續發訊叫人行動

2020年09月30日 11:39 最後更新:12:37

一個在Telegram煽動他人在10月1日參與暴動的「月夕行動」,叫人當日上街縱火及襲警等,警方一連兩口提早拉人,但組織者並無停手。

「月夕行動」公然鼓動將社會運動變成革命,聲言不會是和平集會。

「月夕行動」公然鼓動將社會運動變成革命,聲言不會是和平集會。

有人在Telegram上搞了一個「月夕行動公海」群組,不斷發動人10.1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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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夕行動」公然鼓動將社會運動變成革命,聲言不會是和平集會。

「月夕行動」公然鼓動將社會運動變成革命,聲言不會是和平集會。

中聯辦發言人的聲明。

中聯辦發言人的聲明。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月夕行動公海上今日凌晨的新訊息。

月夕行動公海上今日凌晨的新訊息。

中聯辦發言人的聲明。

中聯辦發言人的聲明。

「月夕行動」惹起中聯辦注意。中聯辦發言人昨日發聲明指出,聳人聽聞的是,極少數激進分子還在網上群組策劃所謂「月夕行動」,策動發起暴力衝擊、攻擊警署,甚至慫恿非法購買槍械、弓箭等殺傷性武器,對警員進行恐怖襲擊。

中聯辦指「這些公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攻擊執法機構和警員的恐怖行為,是對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法律的公然挑釁。香港警方已鄭重聲明,將依法出手,果斷執法,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滋擾成事,全力維護公眾安全和公共秩序。對此,我們表示堅決支持。」

警方的確馬上行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在本周一及周二(9月28及29日)拘捕3名男子,包括兩名學生,涉嫌在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煽動他人在10月1日參與「月夕行動」非法集結、參
與縱火及襲警等行動,涉嫌「煽惑他人縱火」、「煽惑他人造成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被捕。

被捕3人中,兩人為19歲學生,另有一名30歲男子從事運輸業,他們在東區、沙田及屯門被捕,警方檢獲3部手機及兩部電腦,現正被拘留調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的信息,顯示有人在Telegram說「火魔磚頭」、「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用」等。

不過警方一連兩日拉人後,在Telegram的「月夕行動公海」上,今日零晨2時45分,仍然有人繼續發訊息,策動人在10.1上街搞事。

月夕行動公海上今日凌晨的新訊息。

月夕行動公海上今日凌晨的新訊息。

該訊息以「月夕行動最新資訊」為名,叫人10.1等消息,5時後在各區搞事:「5點後會開始陸續公布唔同嘅資訊,活動開始時間亦會因為當日嘅情況而有變動,請務必跟足指示去行動。」

「月夕行動」幕後人並不收手,看來警方的打擊行動,不會停止。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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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警國安處召開記者會,介紹11及12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9名本地男子,揭發有人以隱蔽方式在工廈單位內進行疑似軍事訓練的非法操練,部分人更曾以「黑暴裝束」現身大埔宏福苑火災現場。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日(12日)表示,本次為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3條「非法操練」罪進行拘捕。「非法操練」是指未經保安局局長或警務處處長准許,提供或接受指明操練,包括使用武器、進行軍事練習及進行變陣演習的訓練或操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而接受或參與由境外勢力策劃或以其他方式主導進行的指明操練,或配合境外勢力提供指明操練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

高人話,案件有幾處值得留意的地方。

第一,被捕人存在槍械訓練、製造炸藥等極端行為。

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所指,操練活動本身的名稱並不重要,最重要是活動性質和內容,是否涉及訓練使用攻擊性武器、軍事或變陣練習。警方在案中搜獲自行改裝,並已配備引線可作點燃的爆炸品,以及用作印製槍械或槍械部件的3D印表機等工具,顯示團夥有製造炸彈及作案的圖謀,情況遠超一般訓練範疇,相當得人驚。

近年,警方偵破多宗涉及爆炸品及槍械的案件、瓦解多個恐怖組織。今次拘捕行動,就再次印證有跡象顯示恐怖主義正在滋生,這些極端行為正如「醫院口岸爆炸案」中法官所言,「根本是向社會宣戰」。

第二,被捕人曾經出現在大埔火災現場。

根據警方調查發現,有被捕人曾身穿「反修例」期間常見服飾,出現在大埔宏福苑火災現場。警方稱情報顯示,有一名被捕人曾經提及,希望學了這些技巧,包括格鬥、使用槍械、短刀訓練,在暴亂再臨時攻擊阻礙他的人,包括警察及政府相關人員。知情人士亦透露,另有被捕人亦曾在網上攻擊政府救災不力、企圖挑動對特區政府的仇恨。

據悉,部分被捕人亦曾於2019年「反修例」期間參與多場暴亂。其中一名李姓被捕人更曾開設Telegram群組發表宣揚仇恨及暴力的言論、討論製作汽油彈及槍械等,企圖策劃「一場大屠殺」,因干犯煽動罪、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被判監29個月。

有人2024年尾出獄後,接受感化令監管期間,據悉仍持續與相關人士來往、參與非法操練。

種種跡象顯示,國安公署早前的聲明並非無的放矢,直指有別有用心者在危難時刻仍蠢蠢欲動,散播虛假信息,擾亂破壞救災善後工作。

第三,會否涉外國勢力及資金?

警方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涉案人士動向,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拘捕行動,而會否涉外國勢力及資金,亦被視之為重點調查方向,因條文對此有額外刑罰。

翻查資料,警方亦曾就此類非法組織武裝力量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警方早前以「串謀分裂國家」罪起訴3名受禁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該組織由已潛逃海外的通緝犯姜家偉成立,聲稱要建立所謂「軍事力量」,在港吸納成員並為其提供軍事訓練,密謀推動「港獨」。案情顯示,其中一名被告年僅15歲,因被煽動加入該非法組織,導致身陷囹圄。

高人話,可見這些潛逃海外的通緝犯,仍然不死心,自己出口術,鼓動在香港的年輕人加入佢哋,伺機「抗爭」,害人不淺。特區政府早前將「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列為受禁組織,不單止切斷相關組織水喉,亦是提醒市民大眾,千祈唔好遭受荼毒誤墮法網。

總括而言,呢單案件再次顯示,香港表面看似回復平靜,但實際上破壞香港社會安寧的激進勢力仍然暗流湧動,必須要持續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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