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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再拘2男 涉煽惑他人參與10.1非法集結

政事

警再拘2男 涉煽惑他人參與10.1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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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再拘2男 涉煽惑他人參與10.1非法集結

2020年09月30日 17:45 最後更新:18:20

警方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交代案件。警方FB影片截圖

警方交代案件。警方FB影片截圖

警方今日在屯門和黃大仙拘捕2名男子,分別20歲和30歲,涉嫌煽惑他人意圖造成傷害和參與非法集結,包括十一非法遊行,檢獲3部電話2部電腦。警方指留意到有人企圖重演過去1年多煽動市民上街的行動,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灣仔警察總部。

灣仔警察總部。

警方表示,繼昨日拘捕3人涉煽惑他人參與十一非法遊行,今日在拘捕2人,包括在連登、Telegram、Facebook等,宣揚用致命方法傷害警務人員、將警員起底及宣傳未經批准的集結,而發文者也知道這些活動未經批准。警方提醒市民勿參與非法活動,警方尊重市民和平集會的自由,但也要記得其相對的責任,重申只要犯法,警方會竭盡全力將其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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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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