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龔如心大灑金錢 着陳振聰對妻好一些

龔如心大灑金錢 着陳振聰對妻好一些

龔如心大灑金錢 着陳振聰對妻好一些

2020年10月07日 10:49 最後更新:11:05

妻子直接追問陳振聰是不是和如心有染

被裁定偽造遺囑而判囚十二年的陳振聰,將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小甜甜」龔如心相處的十五年內情以文字記錄下來,打算刑滿出獄後出書,名為《聰心說》,以紀念如心,讓如心的所思所想不會湮滅於塵世。《星島日報》獨家取得《聰心說》長達二十五萬字的手稿。陳振聰在書中坦言,「如心知道我們不能,也不會結婚」,「有了如心在九二年給我的錢,令我一家人由『細屋搬大屋』,衣食住行,子女出國留學,甚至年邁父母可安排進入養和醫院治病等,但我每晚都要夜訪如心,妙清不免懷疑我和如心的關係,有天她直接問我是不是和如心有染。我說不,我告訴妙清我只是替如心按摩及向她提供風水意見」,妻子譚妙清雖沒有追問下去,但之後「對我冷淡了許多」。

更多相片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龔如心給了陳振聰金錢,令他可和妻子細屋搬大屋。

龔如心給了陳振聰金錢,令他可和妻子細屋搬大屋。

龔如心以卡通片中的「小甜甜」孖辮造型出席公開活動

龔如心以卡通片中的「小甜甜」孖辮造型出席公開活動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陳振聰在《聰心說》中直認,「如心有天晚上告訴我,她相信妙清知道我們的關係,如心很擔心妙清會變得妒忌,並阻止我們的交往」,所以如心經常着他要對妙清好一些。陳振聰提及,「我相信如心給我許多錢,其一是要改善我的經濟狀況,從而改善我家人的生活環境,希望他們會因此而高興。」他與妻子妙清於九二年便從沙田的濱景花園搬去麥當奴道百年順大廈,同年底再遷去月租十萬元的山頂柯士甸道樓房,「為補償我心中對妙清的歉疚,我總是設法對妙清和她的家人好一些,所以我都安排與妙清家人同住,而非自己的家人。」

陳振聰透露,他於八九年初參加旅行團到北京而認識了導遊妙清,之後返港後彼此有約會,約在九〇年八月他便搬入妙清位於藍田的公屋單位,與她的家人同住,九二年三月註冊結婚,二人育有兩子一女,長子Wealthee於九三年出生,女兒Xenia生於九五年,幼子Yannis則在九八年出世。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陳振聰與龔如心晚晚相見,曾被妻子懷疑有染。

他與如心的感情發展使他的家庭生活出現了問題,如心認為她要為此負上部分責任,更嘗試盡量體諒及遷就他,例如,「如心慢慢明白到我需要私人時間跟家人,尤其於九五年女兒出生後,我便在加拿大的威士拿購入度假別墅,每逢暑假和聖誕節假期,都與妙清及三子女到那裏度假。」

龔如心給了陳振聰金錢,令他可和妻子細屋搬大屋。

龔如心給了陳振聰金錢,令他可和妻子細屋搬大屋。

陳振聰在《聰心說》形容,「妻子妙清絕不是一個貪婪的人,但她明白因為如心對我的感情,如心對我的慷慨及所贈的金錢,確實是讓我的家人受惠,一如許多傳統的女人,她希望我們的兒女有一個完整的家,也相信我終有一日會離開如心,所以她從不過問我和如心的關係,對我與如心的事不問不聞。」

雖然妙清接受了這種局面,如心恍然也有點害怕妙清,如心有一次告訴他說:「我在太古廣場遠遠看見妙清,立即慌張地避開,免得與妙清碰面。」

陳振聰在《聰心說》提及,九〇年四月十二日王德輝第二次被綁架失蹤後,內心深處仍是一個「小女人」的龔如心,堅持「不信天,不信命」,深信丈夫尚在人間,並千方百計尋找丈夫的下落,事實上龔如心自丈夫失蹤的三年間,一直表現十分低調,她坦言「自己唔知點解唔想露面,又指自己年紀大咗,有時候鍾意留在家中」。

但至九三年五月龔如心開始恢復元氣,先與力寶系的李文正爭奪收購亞洲證券,九四年三月她又購入以收租業務為主的上市公司博富臨的兩成股權,其間華懋斥資三十一億元買入中環三幢商業大廈,以及開始重新出現官地拍賣場。全身投入華懋地產王國的業務,真真正正成為商界女強人。

龔如心以卡通片中的「小甜甜」孖辮造型出席公開活動

龔如心以卡通片中的「小甜甜」孖辮造型出席公開活動

不過每次龔如心的出現,令人注目的不單止是她的交易,還有她的衣著打扮,龔如心以卡通片中的「小甜甜」孖辮造型出席賣地活動,令公眾對龔如心刮目相看。龔如心於九六年還留了第三條辮,令其形象愈變愈「潮」,而龔如心解釋紮孖辮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方便打理,「每天只花五分鐘,若是去髮型屋真的很麻煩。」經常以迷你裙,低胸晚裝穿梭各大宴會,就連時裝設計師鄧達智也大讚「小甜甜」的出位形象夠絕。

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被判囚12年,又因拖欠華懋慈善基金在遺產案和其後上訴案的訟費約2800萬元,2021年8月被頒令破產。按《破產條例》,破產令2025年8月自動解除,惟受託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反對自動解除陳的破產令。案件星期二(9月9日)在高等法院再訊,聆案官黃健棠接受受託人申請,下令延長陳的破產令4年,另陳須支付受託人訟費5.5萬元。

聆案官黃健棠今在高等法院下令延長陳振聰的破產令4年。

聆案官黃健棠今在高等法院下令延長陳振聰的破產令4年。

今年8月8日聆案官黃健棠在陳振聰缺席下,因應破產管理署來函將案件押後,下令暫緩自動解除陳振聰破產令。而陳振聰今日亦未有到庭,也沒有律師代表。

聆案官庭上透露,陳振聰多次缺席聆訊,未能提供其財務信息等,亦未能償還款項,受託人指稱陳振聰不合作,行為令人不滿意,因此反對解除其破產令。  

聆案官認為,受託人已證實陳失聯,又未作出回應,聆案官因此批准受托人申請,下令延長陳的破產令,由2025年8月11日開始計算,破產自動延續4年,陳還須支付受託人訟費5.5萬元。

根據法例規定,若破產人首次破產,期間切實遵守《破產條例》的規定和條件,只要債權人和受託人沒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破產人便會在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的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案件編號:HCB6563/2020

陳振聰。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振聰。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