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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會錯 應設獨立監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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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會錯 應設獨立監察機構

2020年10月09日 06:39 最後更新:06:40

過去一年多,某些法官在法庭上偏袒暴力疑犯經常發生。黃絲就聲言法院內有黃法官可以幫手,宣揚犯了刑事法律也不怕,以此鼓動其他青年進行暴力破壞。這些情況嚴重削弱了香港司法機構的公信力。 先看兩例子:

1、東區法院裁判官錢x 涉嫌與今年3月跑馬地警署被投擲汽油彈案有關的5名男子保釋。這些都是嚴重的傷人罪行,在美國或英國法院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而這位法官就輕易地令他們保釋了。

2、去年16歲中四少女,被搜出製造汽油彈的原料。裁判官水佳x在屯門法院少年庭輕判之12個月感化。在判刑時稱,她「理解」近期「社會運動」對青少年構成衝擊 ,又形容自己「感同身受」。律政司前日向高院申請覆核刑罰,上訴庭指水佳x手法出錯,並將案押後至下月處理。

上面的案件,充分地反映了法官是人,會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他們甚至公然表露自己的政治立場,這明顯不符合司法界的規例。

另外,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在任期間因曾判處多宗反修例示威案件的被告罪名不成立,遭投訴立場偏頗、裁決不公。司法機構昨日(8日)公布,針對何俊堯的8宗投訴中,有6宗不成立。有關投訴機制形同虛設,由總裁判官處理投訴根本就是「自己人查自己人」。

正因為任何人都可能會犯錯,法官也不例外,故英國美國早已設立量刑委員會、指引法官量刑標準,以保證量刑的公正透明和一致性。因此,本港司法機構不應放大司法獨立為司法至上,拒絕改革和監督。

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運用酌情權,或因嚴重的程序或其他失當而導致裁決不公,律政司當然要決定是否提出上訴。除此之外,也應盡快設立獨立的司法監察機制,讓公眾投訴有門,打破本港法庭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封閉格局,讓司法機構受監督。只有這樣,才是準確理解和行使司法獨立的憲制權力。香港司法機構才能更加公正公平,這才有利於香港的前途.

梁百強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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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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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違法區議員等採取行動

 

在10月1日國慶日及中秋節之前,香港黑暴勢力在不同的社交媒體上不斷鼓吹發起多區遊行及集會,不斷煽動發動暴力攻擊活動。 雖然他們使盡了各種手段煽動鼓吹,但在10月1日聽他們呼籲的人數,零零散散。 這清晰地顯示出他們受到了絕大多數市民的拒絕。絕大多數的香港市民選擇了維護香港的法治和穩定。

當中最多時只有二、三百人參與非法集結,警方全天拘捕87人,包括區議員李予信、梁晃維、陳運通及黎梓恩。 美國的政客以及香港的蘋x日報對此進行攻擊,說香港政府打壓集會自由,公開支持這些非法集結的區議員。

首先,這些集會違反了限聚令 ,這對防疫抗疫非常不利,這些參與非法集結的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危害了公眾安全。因此,警方的拘捕行動完全合法和必要,以維持社會的秩序和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香港人權法案》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遊行集會自由並非絕對,為了保障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權利等需要,可通過法律加以限制。

美國的政客以及蘋x日報懷著仇恨陰暗的心理,不希望香港繁榮穩定。蘋X日報的老闆之前曾經公開說,要為美國而戰!也就是說,他們背叛了香港,也背叛了國家,投靠美國,充當美國的馬前卒,以美國的利益為利益,攻擊損害香港及國家。可惜美國抗疫失敗,又有全國反種族歧視暴亂,使民眾看到美國的真實面。 蘋x日報集團如何與美國勢力勾結,需要相關部門採取行動,深入調查,再依法行動。

其實,相當部分的區議員在過去一年多以來,大多參與了非法集結以及暴亂活動,他們經常以暴亂 人群的頭目形像出現,即使被拘捕了,很多都被輕輕放過。 這種情況需要改變了!上面參與非法集結而被拘捕的區議員,知法犯法,公然犯法。 應該有方法取消DQ他們的議員資格。相關方面須作研究,採取行動,不可再聽之任之了。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