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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天眼:美國和英國經紀商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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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天眼:美國和英國經紀商有什麼區別?

2020年10月14日 11:53 最後更新:11:55

  在這裏,先說“美國經紀商”和“英國經紀商”的定義。

  美國經紀商是指在“美國本土”招攬客戶的經紀商,包括土生土長的福匯美國、嘉盛美國,也包括海外經紀商ALPARI的美國分公司。後一類算是美國的“外資公司”。它們都接受美國監管機構CFTC和NFA的約束。

  英國經紀商是指在“英國本土”招攬客戶的經紀商。包括本土的CMC,也包括其他國家的英國分公司,例如福匯英國。後一類算是英國的“外資公司”。它們都接受英國監管機構FSA的約束。

  資金安全度不同

  在美國經紀商那裏開戶,錢是存放是外匯經紀商在銀行另外開的一個帳戶,來和美國經紀商本身經營的帳戶分開。

  在美國公認會計原則下(US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USGAPP),當客戶將錢存在外匯公司名下的“客戶資金帳戶”,客戶就是這家公司的債權人(creditor),除了交易的盈利和虧損之外,客戶帳戶有多少錢,就是外匯公司欠客戶的債,有天要還的。

  簡單說,如果美國經紀商不幸破產,交易者作為債權人,不見得能全額取回本金!

  英國經紀商的情況比較複雜。英國經紀商分為兩類,一類是在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獲得授權,可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通過授權類型的英國經紀商開戶,客戶帳戶受到FSA賠償計畫保護。一旦經紀商破產,您可以獲得最高5萬英鎊的保護。這也是資金安全度最好的類型。

  值得注意是另一類英國經紀商,它們不屬於FSA授權類型,卻持有FSA護照(Passport),可以開發英國客戶,但客戶資金卻不受FSA賠償計畫保護。一些海外經紀商在英國開設了分公司,卻對FSA賠償計畫語焉不詳。

  實際上,交易者需要非常仔細地詢問這個問題--開戶是否享受FSA賠償計畫保護?

  杠杆倍數不一樣

  外匯交易中,杠杆也發揮了強大的力量。只需數百美元,通過“杠杆”,您就能調動數萬美元的資金。杠杆也有不同的“倍數”。美國的最高杠杆是五十比一,而英國的杠杆則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選擇什麼樣的杠杆,取決於您的交易喜好。

  美國平臺不能鎖單

  鎖單是指,在交易者的同一帳戶裏,同時保持著同一貨幣對的多頭倉位和空頭倉位。中國讀者也把“鎖單”叫做“對沖”。美國禁止鎖單,英國卻不受此限制。

  交易品種不同,英國相對廣泛

  美國禁止差價合約(CFD)交易,而CFD佔據了交易平臺的半壁江山,所以美國平臺的交易品種比較少,通常局限在數十種貨幣對和貴金屬。

  財務披露的透明度不一樣

  監管機構CFTC每月都會強制披露美國外匯經紀商的資產情況,另外,美國經紀商的活躍帳戶數量、客戶盈虧比例、訂單執行速度等都會有所披露。

  而英國經紀商對此是隱而不宣的。

  監管機制不同

  美國實行的是雙重監管機制。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是美國的政府部門,屬於重量級的一家監管機構。CFTC對於外匯保證金的監管,相當積極與主動,長久以來,也與業界保持良好的互動。各家公司和CFTC都有固定的窗口和聯繫人,政策執行也非常有效率。

  美國國家期貨協會(NFA,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是美國期貨業非營利性質的行業自律監管機構。在1991那年,把全美當時大約15萬的期貨從業人員,以及上萬間左右的期貨經紀商統計造冊,並公開所以數據讓大眾、或投資人查詢。到了1998年,所有的數據數位化,建立一套名為Background Affiliation Status Information Center,俗稱BASIC的系統,讓大眾更容易在NFA的網站上搜索資料。凡是會員們的基本資料、公司股東結構、牌照的紀錄、被投訴的案件、案件最後的判決,只要是NFA的會員,都有一個會員號,投資大眾都可以很輕易的在網站上查的到。而到了這幾年,所有正規的外匯公司也納入了這套系統。

  對於接受客戶的投訴和抱怨,NFA並且可以依照情節輕重自行做出判決,或私下替雙方和解。這無疑是金融監管中一個很大的進步,更體現出NFA引領行業發展、收收會員會費之餘,更扮演一個站在投資者這方、打擊不肖金融機構的角色。

  英國是大一統的混業監管。

  無論是證券業、信託業、保險業,還是我們所處的零售外匯行業,只要屬於金融口兒,都歸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監管。

  英國的監管單位對於不公平的交易特別介意,政府特別開闢了教育網站,教導客戶在受到不平等對待的時候,如何自救與自保。




外匯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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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天眼:波浪順5逆3嗎?

 

  由於“波浪是永遠向上的”這一先決條件的規定,也就必然產生波浪的結構是順5 逆3 ,就是5 個推動浪,3 個調整浪。5 個推動浪的意思是上升是波浪的主流趨勢,下跌只是上升的調整,因此,下跌只是 3個調整浪,顧名思義,調整只是暫時的調理整頓,沒有改變主流的上升趨勢,因為回跌的幅度不會低於推動浪的初始,一般只在推動5 浪的黃金比率之內,也就是在0.328、0.5、0.618、0.7左右。在上升主浪的稍為歇息之後,趨勢仍然回復上升的主流。

  在所有的金融市場,即使是股票市場,波浪的順5 逆3 都破產了。這一理論的失敗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由於在這些市場的走勢並不是永遠向上,也因此,波浪的形態不再是順5逆3,而是在5浪上升完畢之後,轉為5浪下跌,結朿原來的上升主流,而且下跌走勢的5浪,而且常常與上升5浪相對稱。許多時,其下跌5浪還跌破了上升5浪的起始之點,破壞了主流的上升趨勢。 其二是,即使上升的主流趨勢不變,轉為調整的下跌趨勢,也不是堅守調整3浪的模式,而是常常見到非常標準的下跌5浪的分割。這就說明,即使是調整浪,也並不堅守逆3 的模式,而成了順5逆5了。我們常常見到報紙上的波浪專家們分割波浪的時候,明明是十分簡單而明暸的5浪分割,波浪專家們為了自圓其說,十分牽強地硬是把5浪分割成3浪,他們的分割是把1浪當成A浪,2浪當成B浪,而把3浪至5浪說成是可以再行分割的c浪,這樣3至4浪被說成了次一級的a.b.c浪,是C浪的延伸。

  波浪理論的來源,就是因為走勢的形態象波浪,是自然的反映,艾特略才利用統計學從眾多的走勢現象中發現市場走勢的波動常常呈波浪形狀,根據這些形狀,他才歸納出波浪理論來,若走勢的形態不象波浪,波浪理論就沒有了說服力。同樣,波浪的5浪形態也是最常見的波浪模式,那麼,既然我們看到了十分標準的5浪形態的走勢,我們就應該承認它是5浪了,還幹嗎要強將其說為3浪呢?問題的關鍵是,究竟是波浪理論應該符合自然規律,還是自然規律要符合波浪理論?任何不符合自然規律的理論,都是錯誤的理論,不在市場中滅亡,就會為市場所拋棄。波浪理論從出道之始的紅火到目前的式微,不正證明市場正在拋棄波浪理論嗎?

  若仍然抱住波浪理論的教條不放,在匯市或者債券市場,必定頭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