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機關近日進行「迅雷-2020」專項行動,以打擊台灣間諜滲透破壞工作,根據中央電視台報導﹐被捕人士當中包括「台獨」組織「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的理事李孟居,他被指經香港入境深圳,非法拍攝16段影片及48張屬於秘密級資料,拍攝內容涉及主戰裝備及數量,可測算出部隊規模、戰鬥力及作戰意圖。被當局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秘密罪起訴。李在潛入深圳前,曾在香港執行「反送中加油行動」,他們以關注香港民主、自由的旗號,實際是通過參與香港事務,獲取知名度,賺取政治資本,此為台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典型案例。

事實上,基於歷史原因,以及香港作為國家最開放的國際城市的定位,香港多年來也被視為國際間的一個「間諜之都」,是境外勢力滲透、影響內地,收集內地訊息的一個重要橋頭堡。

1997年香港回歸,解放軍駐港部隊接收添馬艦基地的威爾士親王大廈時,便發現多處隠敝裝上竊聽器,2005年禮賓府在翻修時亦同樣發現府內遍佈竊聽器。2013年美國前中情局技術分析員斯諾登在香港揭發「稜鏡計劃」,指美國國安局自2009年以來長期入侵國內及香港的電腦竊取資料情報。現時,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的編員規模也是美國最大的海外駐館之一,一直也被視為進行不少情報搜集工作,甚至用作影響港澳政治事務的基地。

其實縱觀世界各國,均有法律打擊間諜活動,維護國家安全。英國早在 1911年就已頒佈了《反間諜》成文法;美國《刑法》第2381條訂明:凡是效忠美國的人,若他們對美國宣戰,或是依附於美國的敵人,並在美國或其他地方給予美國的敵人幫助,即犯叛國罪,將被處以死刑,或將被監禁不少於 5年,及處以不少於一萬美元的罰款,並且不能在政府中擔任任何職務。美國近年較出名的間諜案件,前美軍駐伊拉克情報分析員曼寧向維基解密洩漏了70萬份軍事文件以及軍事影像資料,美國軍事法庭於2013年裁定罪名成立,包括7項間諜罪而被判35年監禁。

國安機關大破台灣間諜網絡,充份反映了中央打擊間諜工作,防範敵對勢力滲透內地的決心。香港同樣是國家的一部份,實行「一國兩制」,同樣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防範間諜活動,境外勢力不要妄想香港會繼續成為間諜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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