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任命車俊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車俊(資料圖)
今年9月1日,浙江省委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宣佈中共中央關於浙江省委主要領導職務調整的決定。中央組織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姜信治出席會議並宣佈中央決定:袁家軍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書記,車俊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浙江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車俊在講話中說,這次浙江省主要領導同志職務的調整,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浙江的親切關懷、對浙江工作的充分肯定、對浙江領導班子的高度重視、對浙江黨員幹部的厚愛和信任,我完全擁護、堅決服從中央的決定。我因為到齡轉崗,袁家軍同志接上了這個接力棒。袁家軍同志是黨培養多年的優秀幹部,衷心希望大家像支持我一樣,全力支持袁家軍同志的工作,把浙江的工作做得更好。
車俊說,我在浙江工作生活的4年多時間裡,始終牢記習近平同志的殷殷囑託,倍加珍惜黨和人民給予的平台,倍加珍惜為浙江改革發展出力服務的機會,堅定不移沿著「八八戰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精力和智慧、熱血和汗水傾注到之江大地,努力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寄予的“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殷切期望。我始終把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最大的政治,時時處處事事永葆政治忠誠、踐行初心使命;始終把推動實現浙江高質量發展作為第一要務,緊緊圍繞“兩個高水平”建設,大力推進改革強省、創新強省、開放強省、人才強省,奮力推進「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始終把浙江人民擺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作為最大的責任,大力推進清廉浙江建設。我真切而深刻地體會到:浙江能取得今天的發展成就,最根本的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改革發展每個重要關口的指路引航,歸功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也歸功於習近平總書記當年在浙江工作時擘畫的宏偉藍圖,歸功於歷屆省委接續奮鬥打下的堅實基礎,歸功於浙江經濟社會具有的活力和靈性,歸功於省四套班子的合力奮鬥、駐浙部隊的大力支持、浙江黨員幹部的擔當作為,歸功於浙江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車俊說,此生有幸來浙江,此生無悔為浙江,此生永遠念浙江。我將始終心繫浙江、深愛浙江、服務浙江,繼續為浙江的進步喝彩、為浙江的發展鼓掌。我深信,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有歷任省委接續奮鬥、接力探索的優良傳統,以袁家軍同志為班長的省委必將不負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的重託,把浙江各項工作做得更好、更上一層樓,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
公開履歷顯示,出生於1955年7月的車俊曾在多個省份任職。早年,他曾長期在安徽工作,先後任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常務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等職。
2005年,車俊首次跨省任職,調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後任河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河北省委副書記,石家莊市委書記等職。
5年後,2010年5月,車俊再次跨省任職,調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當年9月明確為正部長級,並再添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一職。2015年4月起,車俊只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一職。
2016年6月,車俊第三次跨省任職,調任浙江省委副書記,後任代省長、省長,2017年4月任浙江省委書記,當年7月當選為浙江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據中國人大網介紹,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履行以下基本職責:
一、研究、擬定監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案等議案,並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二、聯繫、督促、推動有關單位擬定監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案等議案,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審議意見或者提請審議;三、協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法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以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的有關工作;四、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五、審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司法解釋等,提出意見;六、承辦有關法律配套法規制定的督促工作;七、辦理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八、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安排,與外國議會相關委員會開展工作交流等外事活動;九、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交付的其他事項。
除了此次任命的車俊,官網信息顯示,現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為吳玉良,副主任委員:王教成、王家勝、張蘇軍、王勝明、徐顯明、韓曉武、李鉞鋒、李偉、劉海星、高友東。
車俊簡歷
車俊,男,漢族,1955年7月生,安徽巢湖人。1973年2月參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73.02 安徽省長豐縣東方紅公社知青、團委副書記、大隊黨支部書記、三和公社黨委書記、楊公區委副書記
1979.12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辦公室秘書、副主任,刑一庭副庭長、庭長,院黨組成員(其間:1981.07-1984.07在華東政法學院函授法律專業學習)
1988.02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1989.03 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1990.12 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局長、黨委副書記、書記
1993.05 安徽省合肥市委副書記
1995.03 安徽省合肥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1993.08-1995.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9.05 安徽省合肥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00.01 安徽省合肥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1.03 安徽省合肥市委書記
2001.10 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
2003.01 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5.03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6.11 河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8.05 河北省委副書記
2008.09 河北省委副書記,石家莊市委書記
2010.05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
2010.08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2010.09明確為正部長級)
2015.0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16.06 浙江省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16.07 浙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副省長、代省長
2017.01 浙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
2017.04 浙江省委書記
2017.07 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0.10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九屆中央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