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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網名「金正恩」籲圍新屋嶺 地盤工煽惑非法集結等2罪成

政事

以網名「金正恩」籲圍新屋嶺 地盤工煽惑非法集結等2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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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網名「金正恩」籲圍新屋嶺 地盤工煽惑非法集結等2罪成

2020年10月19日 17:14 最後更新:17:41

官強調本案並非針對任何政治立場

37歲地盤工人潘榕偉否認去年以「金正恩」帳號,在社交平台上呼籲市民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裁判官今在東區法院判處他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2罪成。被告還柙至下月3日候懲,期間索取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潘榕偉。 資料圖片

被告潘榕偉。 資料圖片

被告解釋他網上呼籲市民「全民包圍,救出義士」,是協助被捕和被押在新屋嶺的人士尋找議員和律師協助。裁判官反駁,指「包圍」是無助他們獲釋,而他所指的手段是必然涉及暴力。裁判官又形容被告是不負責任的網絡使用者,並強調本案並非針對任何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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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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