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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的前世今生:曹光彪挑戰英資壟斷寫下香港航空史重要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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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的前世今生:曹光彪挑戰英資壟斷寫下香港航空史重要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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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的前世今生:曹光彪挑戰英資壟斷寫下香港航空史重要一頁

2020年10月21日 12:16 最後更新:12:20

國泰港龍航空即日停止營運,由1985成立至今,公司在香港航空史上也佔據相當地位,國泰港龍劃上句號,似標誌一個時代的終結,令人唏噓。

國泰港龍航空前身為港龍航空,80年代初,香港毛紡業巨子曹光彪,想打破英資國泰航空的壟斷,與船王包玉剛、霍英東及中資機構組成的「港澳國際投資有限公司」,1985年5月創立港龍航空,然而,公司成立後才發現困阻重重。

曹光彪與船王包玉剛、霍英東及中資機構組成的公司,1985年5月創立港龍航空。

曹光彪與船王包玉剛、霍英東及中資機構組成的公司,1985年5月創立港龍航空。

當年港府的「一條國際航線一家航空公司政策」,令港龍幾乎毫無生存空間,因所有主要航線為國泰壟斷,據稱,曹光彪成立港龍前,曾與當時的港英港府溝通,但未獲得這項訊息。

港龍成立資本為1億元。惟營運4年,港龍航空的虧損累計已達23億港元,曹光彪曾公開表示港龍每月的虧損額高達500萬港元。

包玉剛入主初期雄心勃勃,積極注資,購買客機及擴大航班,將其事業開拓至海陸空三大領域。幾年後,港龍業務仍然不振及嚴重虧損。包氏家族於89年11月退出港龍,全部股權賣了給曹光彪兒子曹其鏞,曹氏成為港龍最大股東。

1990年1月,國泰航空和太古集團收購港龍航空35%股份,更於2006年從曹光彪手上全面收購港龍航空的35%股份,納入旗下,中信股份(當时稱為中信泰富)則收購了38%。另外,國泰當時動用40.7億,增持中國國際航空股權,而國航則以53.9億購入國泰股權,令國航與國泰形成交叉持股關係。

1995年,港龍航空和國泰航空合資成立「香港新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HAS),負責營運所有於停機坪的運輸及裝卸等工作。

2006年國泰航空宣佈全面收購港龍。

2006年國泰航空宣佈全面收購港龍。

2006年,國泰航空、中信泰富、國航 組成聯盟,國泰航空以82億元及發行新股,收購港龍航空餘下股份,自此港龍航空收歸於國泰麾下 ; 2016年國泰航空重整旗下品牌,將港龍航空易名為國泰港龍航空,機隊亦改頭換面,採用與國泰航空相同的「翹首振翅」圖案,只是變成紅色版本,飛龍圖案亦移至機首,機身亦印上「國泰港龍」字樣。

國泰將港龍航空易名為國泰港龍航空後,機隊亦改頭換面。

國泰將港龍航空易名為國泰港龍航空後,機隊亦改頭換面。

港龍航空在香港航空史上佔有一席位,1998年7月,赤鱲角新香港國際機場啟用前,港龍航空客機成為最後一班降落啟德機場的定期航班。1999年5月,港龍航空由上海到港的航班,則成為首班降落香港國際機場第二條跑道的定期航班。

國泰港龍主要以內地航線為主,但亦包括多個亞洲熱門旅遊地,包括越南河內、泰國清邁等。在停運前,國泰港龍航空的最後一班航班為KA294航班,由越南河內飛抵香港。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布消息,針對近期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虛假信息和炒作抹黑,今天約談了一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

公署聲明指出,近期有外國媒體涉港報導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資訊,歪曲抹黑政府救災善後工作,攻擊干擾立法會選舉,挑動社會分化對立,破壞了香港當前和衷共濟、共克時艱的氛圍,沒有體恤災民的痛苦和感受,傷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誤導了國際社會的認知,公署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公署強調,「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所有在香港的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守法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各項法律,嚴格執行特區有關新聞報導的管理規定,嚴格恪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導原則,不得編造傳播虛假資訊。

公署指出,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希望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正如公署發言人談話所指,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勿謂言之不預」。公署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將一如既往密切關注媒體的相關報導。

公署聲明最後強調,公署支持特區政府始終堅持尊重和保障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依法在港從事採訪報導工作的合法權益,繼續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高人話,國安公署約見了部份傳媒負責人和記者並非無的放矢。事實上,火災發生翌日開始,不少煽動仇恨及針對政府的假消息便迅速在網絡及社交媒體炒作,而身處外地的潛逃通緝犯更是肆無忌憚的抹黑,企圖分化社會,植入仇恨,可惜的是,部份西方媒體並沒有遵從依據事實報道的傳媒操守,而是選擇性的作出偏頗甚至失實的報導。

兩日前,即是12月4日,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回應其題為《香港容不下對火災的批評》的社論,批評社論的內容偏頗而且亳無根據,只是企圖在一場毀滅性的居民大火後破壞香港,令人極度遺憾。

鄧炳強在信件中表示,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在悲劇發生後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全面及全方位的援助,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及心理輔導,但社論卻刻意忽略有關事實。

鄧炳強強調,火災後警方拘捕了15名涉嫌誤殺的疑犯,廉政公署亦拘捕12人,他們涉嫌貪污導致今次慘劇,行政長官已經下令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而為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委員會將由法官領導,這將會有助於防止既得利益者為調查設置障礙,也可追究責任,以改革建築工程系統,防止類似悲劇在未來重演。

同時他在信中亦指出,當執法機關發現任何犯罪行為時,一定會依法處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犯罪行為,尤其是不會容許任何人利用這個悲劇來犯罪,任何破壞復原工作的企圖,都會被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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