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北京一男子為騙取保險理賠費,在高速路上故意引燃購入不到1年的賓士S350汽車,導致車輛報廢。28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一審以保險詐騙罪判處涉事男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3萬元。

報廢的汽車。西城法院供圖

8月21日,因涉嫌保險詐騙罪,42歲的北京男子孫某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受審。

法院介紹,2017年10月,孫某以40餘萬元高於市場的價格購買一輛價值20萬元左右的二手賓士S350汽車。2018年6月28日上午,孫某駕駛此車行駛到京承高速出京方向52公里處,使用打火機點燃副駕駛座上可燃物,造成車輛起火。

事發當日,孫某向太平洋(4.070, 0.01, 0.25%)保險公司提出車輛理賠申請,理賠金額為人民幣438840元。

話通知到案。

公訴機關認為,孫某作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應當以保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孫某雖已著手實施保險詐騙行為,但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獲得保險賠償,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庭審中,孫某的辯護人表示,孫某當庭認罪認罰,且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認罪態度好,且系犯罪未遂,未造成保險公司經濟損失,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考慮到孫某系犯罪未遂,且認罪認罰,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孫某的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予以採納。

西城法院一審判處孫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孫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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