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反對派人士今早(11月1日)被捕,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以及議員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及張超雄。另外,工黨主席郭永健亦收到警方電話,要求他到公主道紅磡警署作拘捕,上述各人均涉及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中,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警方則指,拘捕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朱凱廸發帖指自己被捕。
警方表示,於5月8日下午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指有人在立法會大樓一號會議室會議進行期間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有關案件交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港島總區刑事部今日採取行動,拘捕6男1女,年齡介乎33歲至63歲,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5月8日立法會到底發生什麼事? 這要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主席選了大半年還選不出來說起。
在去年10月開始新年度的立法會,公民黨郭榮鏗主持內務委員會會議,原本15分鐘可以選出內會主席,但在郭榮鏗導演下,反對派大力拉布,選到今年5月也未有選出主席。事件惹來港澳辦、中聯辦齊聲炮轟,但特首林鄭月娥僅稱由立法會「自我糾正」。
後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外聘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包括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資深大律師孫靖乾。他們的法律意見認為,在新會期開始後超過6個仍未選出新任內會主席,在任的現任內會主席(即上年度內會主席李慧琼)必須承擔持續的職務及責任,並具有附隨的權力,可以以內會主席的身份行事,確保內會不會因為主席選舉的過度延誤,以致其工作及正常運作受到不適當的干擾。
法律意見指,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可在新任主席尚未選出之時,召開會議以處理內會的事務,特別是急切或重要事務,讓立法會整體可履行《基本法》第73條所訂的憲制責任及職能。
到5月8日,當日早上郭榮鏗繼續主持內會,議程為選舉主席,繼續拉布選不出主席。內會主席李慧琼就召集在下午2時半開內會,議程是討論立法會外聘法律意見,及處理內會事務。
當日早上郭榮鏗主持的內會完結後,緊接舉行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當委員會會議結束後,大約是下午1時半,教育委員會會議的主持葉劉淑儀將主席位置讓予走前到主席台的李慧琼,讓她先坐上主席位置。多名反對派議員隨即衝到台前,被建制派議員及保安人員阻止,民主派議員一度企圖包圍主席台。而郭永健當時則在公眾席向會議室擲下紙張。
當日多名反對派議員企圖衝上主席台搶位,朱凱廸企圖突破保安防線。
雙方僵持時,朱凱廸亦企圖沿牆壁爬高,以突破保安防線,但並不成功,被保安拉下來。身材高大的工聯會陸頌雄則與保安聯手阻攔朱凱廸。民主黨尹兆堅則嘗試將紙牌擲向主席台,但打不中李慧琼。陳志全試圖助跑衝向主席台,亦不成功。郭榮鏗一度搶上主席台,向李慧琼稱她無權主持會議,李慧琼則指他無權在會議室使用揚聲器,要求保安沒收。
擾攘一番之後,李慧琼批評反對派議員擾亂秩序,表示運用主席權力,將議員趕離會議室。陳志全及朱凱廸先被抬離會議室。其後許智峯、譚文豪、楊岳橋亦被趕離會議室,部份人被多名保安抬走。
當日反對派搞出大龍鳯打大交,如今有後果了。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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