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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蔡玉玲被捕 警方回應質疑:有人報警就要跟進 不是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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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蔡玉玲被捕 警方回應質疑:有人報警就要跟進 不是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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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蔡玉玲被捕 警方回應質疑:有人報警就要跟進 不是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

2020年11月04日 18:48 最後更新:18:52

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香港電台工會前主席蔡玉玲昨日(11月3日)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事件引起關注。

有批評警方「高調執法」、「選擇性執法」等等,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上了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回應事件。政壇高人叫Ariel聽聽郭Sir的回應,可以總結幾個重點:

所謂「高調執法」,郭Sir在節目中強調,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既沒有通知傳媒,亦都無事先張揚。高人話,這樣又真係好難話警方係高調拉人。另外,由於有需要上門搜查證物,以免有機會流失證據,警方一貫的做法是上門作出拘捕及作搜查,因此不能預約拘捕。

至於「選擇性執法」、「報復性執法」的說法,郭Sir就強調,今次執法並不是警方選擇或針對個別行業或某個節目,而是因為有市民報案,懷疑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一些車主資料,侵犯個人私隱。警方亦收到一些相關部門轉介的投訴,因此才作出調查。警方的責任係,收到有人報案也要查看是否有具體的犯罪行為和證據。

調查的過程中,真的發現有人違法,警方才需要執法,郭Sir話警方都知道這宗案件的敏感性,因此都有諮詢律政司,在確保有相關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進行拘捕和檢控,並不存在針對個別傳媒或個別節目。

郭Sir仲透露,今年8月,警方亦都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在運輸署的網上系統申請咗一些車牌的查冊資料,當中這些資料包括車主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等,不單有機會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更有機會違反《私隱條例》。而據了解,呢宗案件正由網罪科調查並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有機會作出起訴。

外界亦有質疑點解案件要由新界北重案組調查,真係好大件事?

就住呢個疑問,郭Sir介紹咗警方係點樣去調查一單案件:「由甚麼隊伍進行調查,要視乎不同因素,例如報警地點、案發地點,涉及案件的性質等。然後我們才考慮,以最合適的隊伍作出調查和跟進。在這個案中,我們認為總區重案組是一支合適的隊伍,能夠不偏不倚作出專業調查。」

高人話聽完節目,顯示警方都知道案件好敏感,作為執法機構,有人報案就需要作出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人涉嫌犯法,就會執法,呢個都係執法機構的職責。收到報案查到罪證也不起訴,又是否有政治考慮、選擇性執法? 那麼不執法的標準又在哪裏?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屠龍小隊」案審訊揭露的案情相當得人驚,而他們的行蹤還遍及本地5間大學,更有校園淪為「黑暴」基地、戰場。

潛入浸大城大偷化學品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屠龍小隊」有成員曾潛入浸會大學和城市大學的實驗室盜取化學品圖製造炸彈。

控方發現認罪被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手機的對話訊息顯示,11月14日某群組談及在浸大、城大的對話:「火魔法要等屠龍」,控方指「火魔法」是汽油彈;用戶名為「接完紙鶴未?」的被告賴振邦指「sorry,只喺bu爆咗13樓,12樓全層未爆到攞料.....13樓無啱用嘅嘢」;用戶名為「小恨」的彭軍壕稱「而家無狗呀,bobby喺城大」、「12樓無去,唔夠時間,應該可以整魔法」。

控方指,對話是到浸大和城大「找化學原料整炸彈」。12月8日早上警方拘捕行動開始,用戶名「Wing 420」的被告許湛榮提到「清嘢」。

2019年11月大批黑衣人闖入理大,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1月大批黑衣人闖入理大,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有份參與理大、中大暴動

根據控方展示的「滅龍群組」聊天記錄,黃振強提到「冇人可keep眼鏡,阿檸(李家田)出唔到嚟」,當成員提出「畀返鴻仔?」,黃指「返嚟我一定要殺狗,俾咗佢哋就拎唔返,要等好耐」、「檸如果有咩事,個plan我行」。

黃振強庭上解釋,當時李家田(阿檸)在理大被困,但自己計劃在11月19日至23日泰國旅行後回港。黃振強指同謀者吳智鴻曾透過「屠龍」成員將一支槍轉交予他,他計劃在某次行動中使用該槍,行動由「屠龍小隊」參與,由他與吳智鴻部署如何用槍和炸藥 。

黃振強亦供稱,自己加入另一名關鍵人物之一、同謀者吳智鴻的Telegram群組,相約11月中到西貢「試槍」及「試炸藥」,但因為他參與中大衝擊而受傷,於是由屬「屠龍小隊」的張銘裕頂替。

汽油彈頻頻出現在暴力示威現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汽油彈頻頻出現在暴力示威現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在科大召開「勇武派」會議

黃振強供稱,在2019年9月,吳智鴻邀請黃振強到香港科技大學開「勇武派」會議,同場有「老虎仔」、吳智鴻團隊、「蜘蛛隊」及「本土民主前線」的鍾雪瑩及蘇緯軒。鍾、蘇同因本案被捕。

據黃振強供稱,在科大的「勇武派」會議上,吳智鴻提出「勇武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要武力對等,抗爭先有得繼續玩落去。」黃引述吳稱,警方最高武力是槍械,「示威者」則是汽油彈,吳遂提出應主動出擊,並透露將會引入軍火,期望前線小隊可增強武裝,「睇吓可唔可以合作,去用啲軍火去射殺警察。」

黃亦因為參加這次科大會議,認識了「老虎仔」,其後「屠龍」行動所用的汽油彈,都由「老虎仔」供應,100支汽油彈索價約10萬元,但未計前期付款給「老虎仔」設置工場、聘請員工製作汽油彈等。

高人話,綜合控方開案陳詞及控方證人黃振強的供詞,「屠龍小隊」在策劃灣仔放置炸彈及開槍殺警前,行蹤曾遍及本地5間大學,好明顯,當時政治狂熱席捲大專院校,黑暴分子亦趁機騎劫闖入校園,已不是校內民主運動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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