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育宣翻攝)
一位在飲料店上班的正妹,日前上網哭訴她在上班途中,突然胸口一陣刺痛,去廁所一看發現自己被蜜蜂叮了,而遭螫的患部則是她的胸部,甚至蜂針還尷尬卡在她的胸上,讓她好崩潰。文一出後網友紛紛歪樓想幫忙,大喊「讓我來!」
一位女網友3日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表示,她在飲料店上班時,將泡製的飲料拿去封杯的過程中,突然感覺到眼前有不明物體朝她飛來,而女網友頓時胸口一陣刺痛,便趕緊衝去廁所掀開衣服檢查,不料,衣服下飛出一隻蜜蜂,仔細一看才發現,胸部遭蜜蜂螫咬,甚至胸上還卡著「蜂針」,讓她哭喊「我的奶現在好痛!」
文一發出後,引起網友熱烈回應,不少網友歪樓回應,「有毒快吸出來」、「這奶有毒」、「沒圖沒真相」、「有人幫忙把毒吸出來?」、「我看看傷口嚴不嚴重」、「我幫你把毒液吸出來」、「蜂蜜牛奶」、「這樣會大小奶」、「蜂情萬腫」;甚至還有網友開玩笑的說,「罩杯升級」、「最快速豐胸療程」、「瞬間升級3個杯」。
文章反應太熱烈還引來原PO後續補充,女網友表示在被蜜蜂叮的當下有擠血與冰敷,患部僅有痛的反應無其他癥狀,她也強調被叮的胸部「沒腫」、「沒腫」、「沒腫」,苦笑自己並無升級罩杯的意願。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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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披露了該院審理的一起拐賣兒童案。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黃和國分別在2013年、2018年非法將親生女兒和兒子賣給他人,從中獲利96000元。與公眾印象中的大多數拐賣兒童案不同,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並不是專門盜取別人家孩子來賣的「人販子」,而是被賣兒童的親生父親。這個殘酷的事實,既令人震驚於被告人對親情的涼薄,也因此令人倍感憤怒。
據被告人黃和國交代,他是因為「家庭困難,難以撫養孩子」,才將一雙兒女先後賣給了被告鍾某和何玉蘭。然而,放眼全國,經濟相對困難的家庭何止千萬。社會一方面一直對貧困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著多種扶助,另一方面,再窮的家裏,也有無可取代的親情。在販賣兒童這樣的重罪面前,如此蒼白的自辯理由,不可能成為父母「賣兒賣女」的借口。也正因如此,黃和國才被判處了實實在在的七年半有期徒刑。
對於拐賣兒童犯罪,公眾向來深惡痛絕。這既是因為此類犯罪拆散親子、悖逆人倫,在道德上極端惡劣,同時也與這類犯罪侵害的對象是社會重點保護的未成年人有關。未成年人是未來的希望,又不具備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因此,對於涉及未成年人的不法活動,社會各界總是高度敏感。然而,從過去的案例來看,大多數引發輿論關注的案件,都是由「人販子」作案,此後令被賣兒童親生父母苦尋多年。
相比之下,公眾對親生父母主動販賣子女這種案件的重視遠遠不足。但事實上,這些「賣兒賣女」者造成的社會危害,並不比「人販子」小多少。對此,法律還需對這些不配做父母的人加以嚴懲。與此同時,社會也應對這類案件抱以更多關注,讓這種罪惡行徑儘早絕跡。
平時閱讀法治新聞時,我們常常聽到與「人販子」有關的消息,而較少聽說親生父母販賣兒女的情況。但是,倘若我們因此以為親生父母販賣兒女的情況是極少數,便陷入了「倖存者偏差」的邏輯誤區。其中道理十分簡單——當一個孩子被「人販子」拐走時,他們的家人必然會向警方報案,因此,幾乎每一樁此類案件都會在第一時間被記錄在案。但是,如果一名兒童被親生父母賣給他人,相關事實的知情人很可能只有買賣雙方。在這種情況下,除非買賣雙方有人突然良心發現,或是被賣孩子的其他親屬得知後極力反對,否則這類案件很可能被輕易掩蓋下去。
當我們看到親生父母販賣子女這座「冰山」露出海面的那部分時,還應警醒地意識到:在我們看不到的地方,必然有更多至今蒙在鼓裏的孩子曾經遭受過人口販賣的侵害。對於這些孩子,除了等待相關人士的舉報,社會並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還他們真相與公道,讓販賣他們的人付出代價。但是,任何努力從現在做起都不算太晚,對於那些有幸被發現的案件,只要法律能對犯罪者施加足夠嚴厲的懲處,便能形成有力威懾,強化社會對販賣兒童「零容忍」的氛圍,讓那些徘徊在犯罪邊緣的人打消相關念頭。
作者:楊鑫宇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