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部昨日(6日)公佈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安排,這是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之後的首場考試。
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11月16日0時至11月26日24時,符合條件的報名者期間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資訊。
報名者須符合6項條件,包括:1.是港澳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2.擁護《憲法》、《基本法》;3.經香港高等法院任許,在律師、大律師登記冊上登記,且未被暫時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大律師,或在澳門律師公會有效確定註冊的執業律師;4.具有累計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5.職業道德良好,未因不良名譽或違反職業道德受懲處;6.能用中文書寫法律文書,能用普通話進行業務活動。
政壇高人留意到公告寫明,除了提交相關身份、資歷證明,報名時還須提交本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承諾書。
高人話,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明顯是中央促進粵港澳互利共贏合作的安排。香港的執業律師和大律師取得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資質後,能夠在內地拓展專業法律服務,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但所有的事情都有遊戲規則,要參與進來就要好好遵守,才能獲得相應的權利。
點擊查看司法部公告全文,了解報名詳情: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0-11/06/gggs_3259298.html?from=timeline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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