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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案追縱:9500萬出租金條世紀大騙案 訛稱上市公司擔保20人中招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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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案追縱:9500萬出租金條世紀大騙案 訛稱上市公司擔保20人中招

2020年11月10日 16:45 最後更新:12月02日 16:03

一星期前,商業罪案調查科執行代號「縱橫」的拘捕行動,拘捕6名人士,他們涉及一宗9500萬元的黃金投資騙案。

被捕人士包括3男3女,年齡26至51歲,料將被控串謀詐騙,目前仍有數人被通緝,相信稍後將更多人被捕,騙案發生在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由詐騙集團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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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代號「縱橫」行動搗破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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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y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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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代號「縱橫」行動搗破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詐騙案件,圖為警方檢獲合約、證書及投資計畫書等證物。

警方代號「縱橫」行動搗破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詐騙案件,圖為警方檢獲合約、證書及投資計畫書等證物。

警方代號「縱橫」行動搗破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詐騙案件

警方代號「縱橫」行動搗破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詐騙案件

今年年中,警方接到報案,據受害人稱,一間本地公司A,聲稱與香港上市公司B合作,推出「實物黃金條租賃保值增值計劃」。 公司A稱只會出售由國際機構認可的金條,購買金條與租賃金條的過程,由律師見證,而上市公司B會作出擔保,加強受害人的信心。

公司A安排受害人購買以1公斤為單位的金條,每條價值30多萬港元。在律師見證下,受害人檢視所購買的金條之後, 公司A接管這些金條,聲稱會租給上市公司B,受害人收取保證回報, 並且每月定期收到派息, 然後在租約期滿後取回本金。

但當受害人交金條給公司A後 ,他們只能收到最初幾期的利息,之後便無法收到任何利息, 租約期滿後,也未能取回本金。公司A在今年年初結束營業,受害人才驚覺受騙,前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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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發現於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間 ,共有20名受害人,合共被騙9500萬港元,他們共購買了279公斤金條。受害人因為相信上市公司B,加上有律師在場,便放心將金條交給公司A保管,並相信金條會出租予上市公司B。

實際上,公司A把其中164公斤的金條, 出售給公司C以套取現金,出售金條所得的5100萬港元, 隨即存入公司A及上市公司B個別人士的銀行戶口。 受害人所購買的金條,由始至終未出租予上市公司B。

這次案件的20名受害人,年齡27至68歲,當中有19名是內地居民。受害人包括商人、律師及學生等等,全都是透過地產、保險或移民經紀,認識公司A的銷售代表。

警方代號「縱橫」行動搗破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詐騙案件,圖為警方檢獲合約、證書及投資計畫書等證物。

警方代號「縱橫」行動搗破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詐騙案件,圖為警方檢獲合約、證書及投資計畫書等證物。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6名人士, 他們是公司A的高層及銷售代表,及公司C協助出售黃金套現的職員。警方搜查了公司A、上市公司B及公司C,檢獲一批文件,包括受害人購買和租賃金條的合約、電腦及手提電話等與案有關的證物 ; 此外凍結了被捕人士銀行戶口內的310萬存款,也將對有關兩個總值910萬港元的住宅物進行財富調查,並考慮申請充公有關犯罪得益。

另一方面,警方正通緝上市公司B的一名股東,他涉嫌以上市公司B之名,製造假文件行騙,但暫時未能肯定騙案是否和上市公司B有關。

警方提醒市民 ,在投資的時候,要選擇信譽良好的機構,如有懷疑 ,應立即諮詢法律意見,亦可致電24小時防騙易18222熱線,或者瀏覽反詐騙協調中心的網頁。

神探馬如龍表示,本案有上市公司股東參與,聲稱作出擔保,是投資者容易中招的原因。不過,其實一般人多不會持有實物金條,保存金條要付存倉費,不會有利息收,黃金工業用途不多,為何有公司願意付租金租金條?如果說把金條製造成金飾,出租給人佩戴,收取租金,也許勉強可以講得通。

投資實物黃金金條收取利息,屬聞所未聞。通常買黃金的投資者,是為了對沖通脹及似無止境的央行印鈔泛濫潮,志在賺取金價上升的差價,而不是收息。如果要穩定利息收入,其實可以買入債券,或是高息股。有關投資問題,還是諮詢有實力及信譽的持牌投資顧問,較為可靠。




Holmes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27歲內地來港尖子C君,考取到獎學金在香港的某大學讀書,他努力學習,成績優異,畢業之後,成功在一家歐資的投資銀行香港分行找到工作,肯定是叻仔一名,想不到竟然輕易成為電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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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C君收到自稱是深圳公安的電話,表示C君涉嫌洗黑錢,他的銀行戶口有可疑活動,需要協助調查。C君為人正直,心裏竟然沒有一點懷疑,認為自己清白,沒有犯法,願意協助公安調查。騙徒於是對C君說,稍後會指派特工協助他,要求C君提供地址。

數小時後,一名自稱是特工的女子,按地址去找C君,要求提供網上銀行戶口資料,包括戶口號碼、戶名及密碼。為了增加說服力,這位特工又提供了拘捕手令,有權拘捕C君,不過,現時先搜集資料,所以暫時不會拘捕C君。特工小姐要求C君交出手機的sim卡,表示需要詳細檢查他的銀行帳戶交易記錄,確保C君清白,而正直的C君竟同意交出所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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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得手後,馬上開啟了C君的網上銀行戶口,並通過其手機sim卡,獲得一次性密碼(verification code),把C君戶口內700萬元現金,全部盜走!C君失去帳戶內所有現金後,開始覺得不對勁,和朋友商量後,才決定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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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馬上採取行動,得知特工女子留下了聯絡方法,便要求C君約見,最後得以成功拘捕該女子。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原來此女子也是受害人,她也來自內地,在理大讀一年級,她完全相信了假公安的說話,渾然不知自己被利用,答應騙徒幫忙做兼職跑腿特工,為騙徒套取資料。

神探馬如龍對此案感到相當匪夷所思,為何兩個來自內地的讀書人,同是知識份子,竟然那麼容易受騙。其實,在香港讀書或工作的內地人,他們也組織了一些「海漂」團體,有定期聚會,互相交換消息。看來今次事件的兩名受騙者,未有參加此類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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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如龍表示,警方公共關係科一直有定期為「海漂」團體辦講座,及經常到中學及大專院校,講解如何防止電騙。可惜的是,自去年社會事件之後,部分學校不再歡迎警方到校辦講座,來自內地的同學,無法得悉騙徒的常用技倆,於是此等騙案不斷發生在居港內地人身上,警方正慎重考慮,通過各種渠道,繼續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