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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價5000萬!國家一級文物被盜,盜竊人員出售中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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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價5000萬!國家一級文物被盜,盜竊人員出售中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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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價5000萬!國家一級文物被盜,盜竊人員出售中落網

2020年11月13日 18:01

上圖為被盜的國家一級文物元青花蓋罐等瓷器

只有小學和初中文化的閑散人員盯上了古墓,他們買來文物地圖集,按圖索驥,尋找盜掘遼金時期及元代古遺址。他們在河北盜得國家一級文物元青花蓋罐等瓷器8件,喊出了5000萬元的高價,在出售過程中落網。

他們還在吉林、遼寧等地多次作案,盜得大量古錢幣,獲利豐厚。

近日,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姚某等5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2人構成倒賣文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緩刑不等的刑罰,並各處罰金。目前,7名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盜掘800餘斤古錢幣賣24萬元

2019年4月23日,瓦房店的李某、毛某,加上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的姚某,攜帶金屬探測器一起乘坐火車抵達長春。吉林榆樹市的馬某開著轎車拉著鐵鍬、絲袋子等作案工具也來到了火車站,拉上李某等3人徑直向公主嶺市開去。

四人知道公主嶺市周邊有一些遼金時期古遺址,他們在附近尋找多個作案目標,探測、挖掘,但均未探得有價值的文物。

但十天後,他們終於有所斬獲,5月3日夜間,他們在梨樹縣梁壕外發現大量古錢幣。

經過連續兩晚的盜掘,盜掘出古錢幣800餘斤。

馬某聯繫到長春人於某商討收購古錢幣事宜。於某開車來到作案地點,通過現金和銀行卡轉賬等方式共計支付給馬某24萬餘元。馬某等四人各分得6萬餘元。

此外馬某等人還盜掘出馬刀一把、硯台一個,賣給了不知名買家,獲利3000多元。

短短的十多天就能獲利6萬餘元,這讓李某和毛某興奮不已,兩人於6月下旬,在大連市普蘭店尋找盜掘古文化遺址的作案目標,22日晚上,終於在一處農田中發現了一個土罐子,裏面有裝有80多斤古錢幣,兩人以2.66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於某。

按圖索驥挖到元青花

就在李某和毛某在普蘭店盜得古錢幣後的第二天,瀋陽新民的沈某拉著姚某從阜新就趕到普蘭店了,壯大隊伍,四人在當地尋找到多處作案目標,但都不太理想,沒有什麼收穫。

沈某開車拉著姚某等三人向張家口市方向開去,到達沽源縣後就立即開始踩點觀察。他們在某村一處農地上看到有很多古代瓷片,判定這裏一定是一處古文化遺址,而且這裏只種著菜花,特別便於盜掘。踩點完成後,7月1日晚,四人開始行動。

沈某負責開車在路邊接應,姚某、李某、毛某在探測確定後開始挖掘,其間金屬探測器不斷有鐵器回聲,在挖到1米多時,真發現了大傢伙!青花瓷罐!

這個青花蓋罐足有40厘米高,圓圓的,打開蓋子,裏面還有6個小瓷件,加上一件碰壞了的青花束蓮紋碗,共計挖掘出土8件瓷器。

四人「大獲全勝」,連夜趕往阜新。姚某早早就把喜訊告訴兒子姚某超了,兒子提前在高速路口接應。姚某超把大家帶回自己家中,並將盜得的文物存放於此。

姚某等人仍心有不甘,心想此處墓葬一定還能有其他文物,立即又再次駕車前往沽源縣原作案地點處探測、盜掘,但這一次一點收穫也沒有,隨便將盜坑填埋後又折回了阜新。

盜得元青花標價5000萬

姚某超只有25歲,對網路信息了解較多,他通過文物地下交易暗網發出消息,為元青花喊出了「天價」。元青花也引來了多名買家前來看貨,但因為價格過高都未能成交。由於擔心元青花被盜,文物還多次被轉移,放置於不同地點。

9月10日,8件文物標價5000萬元,引來了三名買家。姚某父子、李某在準備將8件文物出手時被阜新公安機關抓獲。

隨後,經公安機關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馬某、於某等人也先後落網。

姚某等人挖掘出土的8件文物皆被公安機關查扣,並經遼寧省博物館專家進行監定了,包括,青花纏枝牡丹紋蓋罐一件,元代,一級文物;青花纏枝花卉紋高足杯一件、青花雙鳳紋高足杯一件,均為元代,二級文物;樞府釉印花雙龍紋高足杯一件、青白瓷印花花卉紋盤一件、青白瓷印花折枝芙蓉花紋盤一件、樞府釉印花折枝菊花紋盤一件,均為元代,三級文物;青花束蓮紋碗壹件,元代,殘為七片、可復原,殘片斷痕較新,應為出土時或出土後造成殘損,如為完整出土物,可定為三級以上文物。

其中,最為珍貴的青花纏枝牡丹紋蓋罐為一級文物,其文物本身和歷史科研價值不可估量。

7人認罪認罰不上訴

姚某等人年齡都在45至50歲之間,文化程度只有小學和初中,身份為農民和無業者。

相比較,收購古錢幣的於某相比較年輕,他出生於1993年,高中文化。他是中國錢幣收藏家協會一家地方分會的會員,平時收藏一些錢幣,「我是論斤收,論個賣,就是掙個差價錢。」於某承認,從馬某處收購的古錢幣為遼金時代的,收購價格是每斤300多元,買來後就直接賣了,賣到了哈爾濱哈葯古玩城和瀋陽魯園古玩城。

到案後,姚某承認於2016年在一家經銷部以用來探測喂牛羊的草料里是否有鐵絲為借口購得的金屬探測器。約兩年後,他又買了第二個。

姚某父子等人均表示認罪認罰,只有沈某不認為自己是共同犯罪。沈某辯稱,自己只是開車的,不知道自己是被帶去盜墓了。公訴機關列舉其連續開車接人並輾轉多地、深更半夜開車到農田並負責看守、拉迴文物共同藏匿並堅守幾天幾夜不忍回家等不合常識常理的事實,終使沈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姚某、李某、毛某、沈某、馬某5人的行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被告人姚某超、於某兩人的行為構成倒賣文物罪,分別判處姚某、李某各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6萬元;判處毛某有期徒刑8年4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沈某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對馬某、姚某超、於某均判處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7名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湖南長沙「夜經濟」繁榮。五一路商圈、坡子街美食一條街以及“解放西”酒吧一條街等地已成為全國遊客慕名而來的“網紅打卡地”。然而,在這片繁華熱鬧的背後,一個犯罪團伙以KTV、酒吧等夜場從業年輕女性為目標,用“低利息、無抵押、放款快”的「佳麗貸」為幌子引誘借款。而在她們簽下“借款協議”那一刻,一張精心編織的犯罪網路就此張開……

無知女孩深陷「佳麗貸」黑洞

20歲的小南(化名)在長沙某KTV從事服務員工作。儘管收入不低,但見慣了娛樂場所里的高消費,小南生活開支很大,每月入不敷出。一天,小南無意中看到微信朋友圈一則貸款廣告:「無抵押、利息低、放款快」,正在為房租發愁的她心動不已,幾番聯繫後,「中介」將她帶至一名叫文陳的老闆處。

見小南長得年輕漂亮,又在KTV工作,文陳說話十分客氣:「借款1萬,一天利息200,逾期違約金每天1000,借款期限1個月。」小南心想,這個利息標準以自己的能力應該沒問題,沒有多想就在空白借款協議上籤了名。沒想到,文陳接著說,借1萬要返3000元的“服務費”。看小南有點遲疑,文陳馬上又說這是他們這一行的規矩,大家都是這麼操作的,小南只得答應了文陳的要求。

不料這還沒完,文陳又告訴小南,因為她在長沙沒有固定住址,還得拍一張裸照作為擔保。小南馬上拒絕了文陳的要求,可文陳卻說照片只是做個保障,只要她按時還錢,照片絕對不會外傳。一旁的「中介」也不停地勸說她不要有顧慮,就這樣,急需用錢的小南半信半疑地同意了。

一個月後,小南無力還款。此時的文陳凶相畢露:「要麼還錢,要麼我就把照片發給你父母,讓他們來還。」小南苦苦央求,文陳意味深長地告訴小南:“不發照片也可以,但要老老實實聽話。”

幾天後,文陳帶小南見了一位「李總」。“你和李總把合同簽了,我們的賬就兩清了,以後你就聽李總的。”懵懵懂懂的小南還沒意識到,文陳已經以4萬元的價格將她“解套”給了「李總」。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7000元會變成4萬。他們說如果我不聽話就把我照片發出去,我沒有辦法只能聽他們的,我跑不掉。」案發後,小南在公安機關哭訴。

小南的遭遇是眾多「佳麗貸」被害人遭遇的縮影。“夜場女孩用錢快,來錢也快。她們都怕家裏人知道自己是做這一行的,覺得不光彩,所以比較好控制。”文陳犯罪團伙成員劉平安稱。

正是看準了夜場、KTV工作女性社會經驗不足、有賺錢能力、易於控制等特點,2017年3月以來,文陳糾集文武、劉平安等人,在長沙市各區域針對夜場、KTV工作女性大肆開展所謂的「佳麗貸」。以“低利息、無抵押、放款快”等幌子引誘被害人前來借款,通過拍攝裸照、虛增借款金額、簽訂陰陽合同、收取高利息等一系列“套路”騙取被害人財物。截至案發,該犯罪團伙共對700餘名被害女性“放貸”1100餘次,放貸金額1000餘萬元,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受害人淪為罪犯斂財工具

「今晚就帶你去見‘江總’……」提起那段不堪的遭遇,被害人小霏(化名)還是忍不住渾身發抖。

2017年上半年,小霏向文陳借款3.8萬元,借款合同金額卻高達8.5萬元。因不堪忍受文陳等人不斷的催收、騷擾,小霏開始躲著文陳。不曾想到,「神通廣大」的文陳幾天後就在她的落腳處“抓”到了她。

當天晚上,文陳、文武等人把小霏帶到湘江河畔,文陳指著湘江對她說:「這就是‘江總’。」

隨後逼迫小霏脫光衣服向江心走去,小霏嚇得跪地磕頭求饒。文陳等人不為所動,一邊繼續驅趕小霏,一邊還用手機錄製視頻。絕望的小霏只能往江中走去,直至江水淹沒她的半身,小霏聲嘶力竭地哭喊求救,文陳等人才讓她返回岸邊。

此事之後,小霏再也不敢反抗文陳,只能任由其擺佈。第二天起,文陳等人就開始逼迫小霏到長沙、株洲等地KTV坐枱、賣淫償還所謂「債務」。

2018年4月,文陳得知女性捐卵有利可圖,於是打起強迫尚未婚育的小霏捐卵的主意。不久後,文陳安排手下將小霏帶至武漢一家機構,在經曆數日服藥、注射針劑、體檢後,小霏帶著恐懼走上了手術台。

「捐卵的那種痛苦和屈辱,我一輩子都記得,借的錢到了後面感覺永遠都還不清了,只能什麼都聽他們的。」在詢問中小霏依然難以自已。

「對於不按時還款的被害人,文陳等人主要採取兩種方式催收。一是通過威脅恐嚇、去老家上門等暴力或軟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人就範還款;再就是同行業間轉單平賬,即所謂的‘解套’,將被害人轉讓給其他‘佳麗貸’團伙,‘解套’後被害人的債務往往會被大大增加。」承辦檢察官介紹。

2018年4月,結束強制戒毒的文陳迅速重操舊業,重新召集劉平安、文武、劉鵬威等團伙成員。一方面繼續加大投資,同時設立「贏禾財富」“成鑫創業”兩條放貸支線;一方面不斷籠絡團伙成員,調整人員分工和結構,將團伙分為營銷組、審單組、催收組三組人馬,制定明確的組織紀律和薪酬體系,團伙放貸規模不斷擴大,行業影響日益上升,至案發時文陳團伙成員已有26人。

利益鏈背後的犯罪鏈

2017年下半年起,文陳等人開始將被害人強迫到一些KTV、桑拿場所坐枱、賣淫,並通過微信宣傳等方式提供「外圍」服務。時間一長,文陳逐漸不滿足於這種小打小鬧、不成氣候的“盈利”模式。

2018年下半年,常年混跡於夜場的文陳結識了「羽藍團隊」經理葉竟。「羽藍團隊」是專門為大型KTV、酒吧培訓、提供工作人員的組織,和許多夜場有固定的合作關係。藉助葉竟等人的資源,文陳建立起穩定的“放貸—賣淫”犯罪鏈。

文陳一方面強迫被害人集中住宿,安排專人看管,制定嚴格的上下班考勤制度。對於不聽話的被害人,通過威脅、罰款、體罰等各種方式進行處罰,確保被害人「絕對服從」。另一方面安排團伙骨幹成員按片分組,每組帶領一定數量的被害人進駐一些KTV,開展坐枱、賣淫活動。高峰時期,文陳集中管控的被害人達20人。

2019年1月,文陳結識了長沙另一個規模較大的「佳麗貸」犯罪團伙頭目肖永樂,並與其合作,干起了跨國賣淫犯罪的勾當。

電子數據成為案件的突破口

2019年3月,長沙公安機關對文陳等「佳麗貸」團伙集中收網,文陳團伙20餘名成員被悉數抓獲歸案。在長沙市檢察院的統一領導下,芙蓉區檢察院派出3名員額檢察官組成專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

「‘佳麗貸’是‘套路貸’的一個變種,相比普通的‘套路貸’,‘佳麗貸’犯罪隱蔽性更強,受害對象更多但流動性大,很難聯繫取證。同時,這些團伙通常沒有完整的放貸財務賬本,嫌疑人認罪態度很差,使得案件辦理難度極大。」承辦檢察官介紹,“依據常規的取證方式難以查明事實,我們必須另闢蹊徑。”

提前介入過程中,專案組發現案件多名涉案人員都談到了微信聯絡、照片等問題,專案組敏銳地意識到電子數據可能成為本案的重要突破口。

可難題又隨之而來。

在龐大的電子數據中搜尋證據無疑是大海撈針,為儘可能全面快速地梳理出有用信息,專案組首先指導公安機關根據各成員的地位、分工,劃分出電子數據的「重要等級」,然後以“套路貸”、賣淫、涉黑等主要罪行為標準將電子數據內容進行初步分類和定位。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60餘天的細緻梳理,專案組篩選出30餘名能夠確定身份的被害人。「公安機關很快聯繫到這些被害人製作筆錄,並據此調取了相關的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

這些證據材料既充實了文陳團伙非法借貸犯罪和組織、強迫賣淫犯罪的證據體系,更牽出文陳等人強姦、強制猥褻犯罪的事實。

審查起訴階段,專案組在閱卷時發現,部分被害人提到曾被迫與文陳等人發生性關係的情況,但文陳等人對此全部否認,聲稱雙方系「自願」發生關係。由於直接證據的缺失,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時沒有認定強姦、強制猥褻的犯罪事實。

「該案被害人大多被文陳等人長期非法‘控制’,出於職業敏感,我們認為文陳、劉鵬威極有可能涉及強姦等犯罪。」承辦檢察官談道。

為查明事實,專案組整理出詳盡的取證提綱,自行調查取證和引導公安機關偵查雙管齊下。一面繼續找涉案人員談話,核實相關被害人是否有被強迫賣淫、是否有所謂的「豁免債務」等情況,一面繼續從電子數據中挖掘有用信息。通過針對性地補強證據材料,檢察機關最終追加認定了文陳等人6筆強姦、2筆強制猥褻的犯罪事實。

偵查階段,文陳團伙重要成員劉平安一直矢口否認參與了團伙組織、強迫賣淫的犯罪行為。

「在庭審中,被告人劉平安依然拒不認罪,妄圖以此逃脫罪責。他沒想到的是,我們早已有所準備。」承辦檢察官說,“我們當時就想著換個思路,從與劉平安合作的張旻處著手。”

以張旻為突破口,專案組確定多次與張旻談及送女孩到境外賣淫的微信聯繫人「A承美醫療」,就是劉平安。

今年5月18日,長沙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組織、強迫賣淫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強姦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等罪名對文陳等27人提起公訴。9月14日,長沙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團伙首犯文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決。一審判決後,文陳等人提出上訴,目前案件正在二審審理之中。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