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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段爸」 校方報警 金牙大狀:主動報案可免「協助及教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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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段爸」 校方報警 金牙大狀:主動報案可免「協助及教唆罪」

2020年11月19日 17:08 最後更新:19:03

中大今日舉行網上畢業禮,但就有人號召學生到學校集會及遊行,示威學生V煞面罩,在校內遊行,校園多處遭到噴漆塗鴉同毀壞,部分人士更現場展示港獨橫額及旗幟,高叫「香港獨立,唯一出路」口號。這種行為除了涉嫌違反禁聚令及非法集會之外,亦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中大示威者拉橫額,又高叫「香港獨立,唯一出路」,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中大示威者拉橫額,又高叫「香港獨立,唯一出路」,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過去中大校方對這些非法示威行動都相當容忍,所以校長段崇智就被稱為「段爸」,但是今次中大似乎不再「段爸」。大學工作人員於現場持續多次作出廣播,呼籲人群停止聚集及盡快離開,以免疫情擴散及違反限聚令同埋《公安條例》。校方亦表示,為防情況失控,已經主動報警。

消息人士指出,昨晚通宵有人在中大山頂等幾十處塗鴉,寫上各種政治口號。中大校方今早發現後,馬上叫人清洗。

校方由塗鴉的方式判斷,發動遊行的學生甚有組織,估計參與的人數會較多,故今早就去報警。

消息人士指出,示威的學生可能懷著錯誤理解,以為在街外叫那些口號有事,在校園內叫無事,這是極大的誤解。所以學生開始聚集時,校方不斷用大聲公勸喻他們停止。

其實校方話示威學生涉嫌違反限聚令及《公安條例》,已經算講得輕。金牙大狀就講,其實中大這個做法,都係一個自保的做法。因為自從《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違反當中第20條分裂國家罪,相關懲處相當嚴厲,首要份子(例如組織者)可被判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與者可判3至10年有期徒刑。

另外有示威者叫「天滅中共」等口號,亦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同樣地首要份子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示威學生都戴了V煞面罩。

示威學生都戴了V煞面罩。

今次大批學生打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港獨口號,但是由於他們都戴了V煞面罩,令人認不出他們的樣貌。但遊行場地是中大的場所,如果執法機構要追究起來,捉不到涉事的學生,都可以用《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協助及教唆分裂國家的罪名(aiding and abetting),來起訴場主中文大學。中大校方如今在現場廣播叫學生停止,以及同時報警的做法,客觀上就可以令自己免於被執法機構起訴協助及教唆罪。

金牙大狀亦都講,違反《港區國安法》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涉及刑罰很重,學生根本不應以身試法,亦不可以以為戴住面罩,就以為一定可以逃離法網,這只是很「小學雞」的想法。特別是組織這些行動的搞手,如果執法機構追查下來,其實都有機會將他們繩之於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昨日(11月18日)只用一個小時,便順利通過4個工程項目撥款申請。

昨日的會議通過了1. 柴灣興建水務署總部暨香港及離島分署及懲教署總部大樓,2. 在長沙灣污水泵房興建渠務署辦公大樓,3. 黃宜坳食水供應系統提升工程以及4. 牛潭尾濾水廠擴展工程的撥款申請。

會上亦通過涉款2.506億港元的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余下行人連繫設施工程,以及涉款6120萬港元的匡智屯門晨崗學校擴建計劃,兩項目共花近1小時討論。

工務小組火速通過4個民生項目。

工務小組火速通過4個民生項目。

結果會議比原定時間提早近一小時結束,這在過去反對派拉布無日無之的情況下,根本無可能做到,令到工務小組主席盧衛國都特登係社交平台發帖報喜。

高人拆局話,昨天工務小組第一個項目是續議項目,在上次(11月4日)討論時,反對派議員仍在,就用了兩個小時傾一個項目都未能進入表決。但反對派「總辭」之後,上次一項都傾唔晒,今次一嚟就過4項,其實可以睇到效率差別之大。

高人話,昨天工務小組的4項議程其實都是與民生有關,能順利表決通過,有利民生。當然,仍有待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

沒有反對派的日子,議會不會在無爭議事項上花時間吵架,實在有利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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