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今日召開記者會講述購買疫苗進展,她更透露政府有8個抗疫策略:
1. 依法辦事。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而政府近年很多工作亦時常受到法律挑戰,所以在今次的工作中,非常強調法律基礎,每一個工作都要有穩妥的法律基礎。
2. 專家領導。特首再次需要感謝於1月底委任的4位專家顧問團的成員,他們在這段時間真的很投入。我們開會都有20次,他們亦積極參與去現場視察、再給予意見。
3. 設施配備。即相關的治療設施,口罩,特設的檢疫中心
4. 科技應用。
5. 公眾交代。政府開了500場以上的記招,每月的抗疫報告,網上資訊發放。
6. 病毒檢測。世衛指未有疫苗前檢測仍是關鍵一環,但檢測必須策略性、針對性。(強制的須檢必檢,有需要的應檢盡檢)
7. 社交距離。措施調整好困難,要顧及生活需要,抗疫疲勞,營商需要。巡查300日,近365 萬巡查,即每日12000次,有檢控,戴口罩,群眾聚集.。感謝企業市民配合。
8. 外防輸入。不斷總結經驗,以強化這些「外防輸入」措施,確保做到滴水不漏。
特首林鄭開記招。
高人話,特首抗疫策略以「依法辦事」為先,希望政府踫到危急情況,識得召開緊急會議馬上立法應急。病毒無眼,亦不識法律,政府抗疫反應要快呀。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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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因欺詐罪押荔枝角收押所,消息指他涉接受訪問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將被加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預料明日(12月12日)提堂。
黎智英、其2名兒子及壹傳媒多名高層合共10人,今年8月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警方本月2日先落案控告黎智英等欺詐罪,案件上周四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下令將黎智英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黎智英。
但黎智英正就被拒保釋上訴,本來安排本月15日(下周二)在高院聆訊。但在此前夕,黎智英就被加控《港區國安法》的勾結罪。
金牙大狀話,黎智英被控國安法罪名,唔使旨意保釋外出。
他指出,《港區國安法》第42條 規定,特區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得准予保釋。
至於黎智英可能涉及的罪行,《港區國安法》第29條有規定,第(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至於若定罪的刑期,犯勾結外國罪,會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很大機會要長期拘押候審。